小學畢業的那壹年,我們拼命的在寫同學錄,表面上是幸福的,是開心的,可實際上,卻又帶著許多傷心!
那壹天,我的死黨:王嬌、劉賽、龍錦木子壹起去玩。
來到烈士公園,我心裏明白:我壹走進去就代表開心,可走出來時,壹定就是離別。
龍錦木子笑瞇瞇的對我說:“我們來玩個遊戲吧!每人把自己帶來的錢買壹個最有意義的禮物,然後寫上對她的話,我會打電話給妳們,在這裏集合。”我壹個人走著,突然間,看見了壹個水晶球:四個小女孩肩並著肩在裏面站著。似乎就是我和幾個死黨,我走過去:“請問,這個……”我指著那個水晶球,話還沒說完,老板娘說話了,“這個水晶球本來15元,妳是來玩的吧?”老板娘問:“那就算妳10元吧!”老板娘把東西遞給我,我微笑著對她說:“嗯,謝謝啦!”於是給了她10元。手機鈴聲響起了:“餵,李紫薇,到時間了妳快點到指定地點來。”我把水晶球握在手中,背在身後,“我來了。”我跑過去。“好了,現在都閉上眼睛把禮物放在石凳上,我喊開始就抽禮物,壹……二,”劉賽大聲的叫:“三。”我們各自抽到了自己的禮物:不知道妳是我們四個人當中的誰,可我都要祝妳永遠快樂。禮物包裝紙上寫著兩行字,我的眼淚奪眶而出,死黨們看見我哭了,也都哭了,我趕快擦幹眼淚:“好了,大家別哭了,我們以後會再見面的。”我拿起禮物跑出烈士公園,舉起那禮物的那只手,大喊了壹聲:“再見!”
現在回想起來,我當時還真夠傻的:為什麽要先離開?為什麽不抱著她們哭?為什麽要買那個水晶球?為什麽……
雖然現在還在和她們聯系,可我們的感情越來越淡了,可能這就是人之常情吧!
淚是真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