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OCG遊戲的必要項目是甲板。從KONAMI生產的、現行OCG規則允許在遊戲中使用的數千張牌中,選擇壹定數量的牌組成壹副牌:副牌:目前牌的數量限制在40-60張。用來玩遊戲,也叫決鬥。副牌:目前限量卡數為0-15。不能在決鬥中使用。在三局兩勝的匹配戰中,兩次決鬥之間,可以根據需要在副卡組的卡和主卡組的卡之間或者副卡組的卡和額外卡組的卡之間進行壹對壹的替換(這種行為稱為“交換”)。交換前後的卡數必須相等。額外套牌:目前卡數限制在0-15。決鬥中有可以通過壹定程序使用的卡牌,分別是融合怪卡,同源怪卡,過剩怪卡。根據目前的OCG規則,上述卡組中最多可以放3張同名的卡。現行的OCG規則規定了壹些最多2張的“準限制卡”,最多1張的“限制卡”,以及不能放入卡包的“禁止卡”。具體可參考每年3月和9月更新的禁卡表(部分比賽有專門的禁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