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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妓女的類型和名稱

妓女是性侮辱和性遊戲的典型表現,也是男權社會中女性地位低下的具體表現。這種現象在秦漢魏晉南北朝時期進壹步發展。在這壹時期,妓女的壹個主要發展是賣淫的出現。賣淫始於漢代,歷經六朝、唐宋。有壹天,古代沒有妓女,直到漢武開始設立妓女,等待沒有妻子的士兵。其實上壹章已經提到,秦漢以前就有妓女出現,勾踐采取的是“為士”的做法,管仲采取的是“為妓”的做法。但直到漢武帝才決定建立妓女制度。漢武帝是壹個很有才華,也很有抱負的皇帝。他年復壹年打了很多仗,所以如何穩定軍心,提高士氣就成了壹個很重要的問題,而設妓就是這方面的措施之壹。還有許多其他優待士兵的措施,如《漢書·馮康傳》中說:“趙以李牧為邊關將軍,住在邊關軍城裏的租金為己用,賞賜在外決。尚維在雲端守護,軍城全部租給士卒,私下裏五天殺壹次牛,送飯給客人。在漢代賣淫業正式建立之前,軍營中就有對婦女的“祭配”制度。所謂“撮合”,就是強行訂婚。漢朝大將李陵率軍出關東,將壹些強盜的妻子押送到軍中,“綁”為壹些士兵的妻子。這些女人不想躲在車裏不肯出來。當李陵找到他們時,他用劍把他們都砍斷了。當然,這種“配給壓制”的制度在當時並不普遍,存在諸多弊端。士兵多,但軍隊中不能有太多女性,否則會使軍隊臃腫,行動不便;但是有的人有老婆,有的人沒有老婆,容易產生矛盾。所以從統治者的角度來說,不如設立妓女,讓士兵平等地分享和發泄性欲。妓女也要做壹些“服務”。後世有很多關於賣淫的記載,比如夏侯鄭春對孫權的功勛。曹操曾給他壹個“妓名”在軍中享用。魏仁欽任州刺史時,“羌兵對外反叛,不肯投降。陳令超裝窮,要飯吃。羌人聽了,都大叫起來,反復說:“棄壹口墳井,谷中強盜算什麽?即相位比減小。秦人說:“千裏馬不如老太婆笨。”陳淵征服羌族時,朝雲是壹名軍妓。看來軍營裏的妓女有時候在軍事行動中也是有作用的,只不過是士兵發泄性欲而已。再比如,南朝的張肇達奉命去梁瀟時,“每頓飯必有女藝妓的雜樂,配以胡強之聲,旋律婉約婉約,美妙壹時,雖在敵人面前浪費了。”宋以後,被廢黜的皇帝每次進進出出,都試圖自稱劉通或者李將軍,次年又與幽湖營的女子有染。每次去都帶幾千塊錢吃喝。Tiki和身邊20多個流氓壹起吃飯睡覺。皇帝壹個人住在西周。他每天晚上都開壹個後院,去營地和別人擺酒席。這無疑是漢代的賣淫制度。第二,家妓是養在家裏的妓女,不是音樂裏的,也不是軍隊裏的。養妓習俗始於漢代,盛於南北朝。這種情況在歷史上有記載。比如金代謝安在東山做妓女,每次出門都跟著妓女。:“妾數十,仆數千,妙哉。

曹操有個名妓,色藝俱佳,尤其是唱功,無人可比。但是,這個女人性格不好。曹操恨她,想殺了她,又不忍她的聲音,就選了幾百個美女壹起訓練。其中壹個進階到妓女級別,曹操殺了妓女。再比如,西晉的王鍇把王敦等人請到自己家裏,讓壹個妓女吹笛子。壹個吹笛子的妓女忘了壹件事。王鍇殺了她。第二,這些家妓與嬪妃略有不同。中國的妓女經常通過唱歌跳舞為她們的主人提供藝術和娛樂服務,所以她們必須接受這方面的訓練。當然,它們也要提供性服務,這取決於主人的喜歡和需求。正因為如此,晉代的尹忠文勸宋武留妓,宋武說:“我不懂。”也就是說我不懂音樂。家政妓女需要什麽?於吉不需要任何訓練或藝術天賦。她只需要和主人上床,讓他發泄性欲。同時也可以看出,家妓的地位略低於嬪妃。魏之後,有個叫高聰的人,手下有十幾個妓女。不管他有沒有生過孩子,都給他起了個小妾的名字,以取悅他的感情,贏得人心。可見,國內妓女的地位似乎介於嬪妃之間。需要指出的是,家妓在歷史上和中國古代藝術史上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他們往往是當時歌舞藝術的代表。為了適應當時統治階級的需要,他們大多接受了嚴格的藝術訓練和良好的文化教育。以石崇對香楓等妓女的訓練為例:“石基倫愛我妾名香楓,是魏末從胡忠那裏得到的。她只有十歲,所以她把它放在她的房間裏。到了十五,什麽都比不上他的長相,尤其是他的體態。不聽玉聲,巧看金。十個人往往選擇美女和長相相似的人,用壹流的尺碼裝飾自己的衣服,讓他們無動於衷,經常伺候他們。叫“恒舞”作香風調玉,倒龍,繞金為鳳冠簪,雕玉為龍,鑄金簪為鳳冠,結袖繞舞。如果妳想被叫,不要叫妳的名字,聽妳的聲音,看發夾的顏色。玉音輕的排第壹,金音亮的排第二,以為齊頭並進。以至於幾十個人各有不同的香味,走著笑著,氣息來自風。面包屑沈入水中的氣味,如塵埃,散落在床上,讓戀人們修行,無痕者得真珠,有跡者存食,使其衰弱。所以閨房在玩‘不輕佻則百珠’。”從上面可以看出,向鳳和其他國內妓女從小就在石崇的親自指導下學習歌舞。他們不僅接受嚴格的基礎訓練,還練習形體和舞蹈。石崇通過獎勵他人的刺激來推動和實現這些事情。因此,這些國內妓女的歌舞藝術大致可以代表當時這壹領域的藝術水平。西漢傅毅《金淑陶侃傳》詳細描述了當時大型歌舞的水平。張衡的《舒威列文王永傳》專門描述了當時“角抵百戲”演出的盛況。在這些家庭妓女中,許多人都有出色的樂器。如《王維》中的宴席,有“楚姬在前舞,吳在後唱”和“鼓在左,樂在右”

這些官僚、地主和富人不僅通過拋棄眾多的家妓來炫耀自己的權力和財富,還會刻意打扮這些家妓來炫耀自己的地位和奢華。如《魚臺新頌》:“我湘東請教王振西,聲音好聽。我伺候了幾十個嬪妃,都穿金戴玉,拖著羅綺,懂得穿金戴銀,玩金戴銀。”阮殿甫說“權不如主,園不如王”。幾十個妓女,從此過上了幸福的生活,在皇宮裏情不自禁。做好每壹件服裝和壹件事,北京河北都不行。“晉西石崇妓女數百人”,“皆穿麝,誘之”,“拖其繡,使其帛竹為當時之上上,乏食也”。魏的“五百妓,明珠照日頭,衣在風中”。陳淵還在後花園為妓女建了壹座迎風亭。窗戶之上,錢清鎖、玉鳳執鈴、吐香,李持棍入檐,與妓坐樓上摘菜似乎這些家妓是作為壹種高級裝飾品和奢侈品在男人的世界裏流通,任其男人支配和利用。她們的物質生活再慷慨,也只是男人的犧牲。3.這個官奴時代的宮妓和家妓都和奴隸制有著密切的聯系。他們大多沒有人身自由,沒有選擇。這壹時期奴隸的來源是囚犯。當時戰亂頻仍,先是連年征戰,後是三國殺,入侵黃河流域。這是我國歷史上壹個民族大變革的時期。勝利是王道,失敗是土匪和俘虜,壹些被征服的民族被當作“聖人”和“露營者”,世代受襲。就算朝代更替,還是要當奴隸,老婆孩子都老了。公元563年北齊統治者武平七年三月,所有未滿20歲,14歲以上的未婚女子,都在集集省被判死刑,被隱瞞者的父母也被判死刑。這種小人和營員的女兒,可以隨意聚集,被男人以各種形式虐待為妓。第二,罪犯家屬。上述“配給壓制”制度與此密切相關。再如“嬪妃換馬”:孝昌以前天下大亂,法度不恒,非寬即兇。朱爾斯沒有權威;他的體重是任意的。大多數官員把深度冷靜視為自己的能力。匪遷義時,京畿盜竊頻繁,刑罰嚴厲:強盜、殺人犯壹律斬首,妻子、同鄉被分配為‘幸福家庭’;他不殺人。如果他帶的盜馬少於五匹,首領將被斬首,從者必死,妻子將是壹個‘幸福家庭’。盜贓物十余件,首領死,妻子被任命,隨從流竄。舞蹈賦中所謂的“樂家”,指的是女樂師的戶籍,主張優越的歌舞藝人。幸福的家庭和營員、聖賢壹樣,被視為劣等,不屬於好公民。幸福家庭的女人都是妓女。所有的音樂人都“用以鉛為軸的紅紙”。賊家卷入連鎖反應,最後沈迷女樂妓女,幾代人的日子屈指可數,真是悲劇。這種情況已經實施了很長壹段歷史時期。比如晉朝的樊建犯了死罪,女兒求饒辭職,他自願不做官奴來贖父命。宋朝的巫婆閆天,被人搶了埋在關。這裏的“Xi通行證”是用來賣淫的。又說:“梁制:大逆不道,母、妻、妹為奴,妻女,官補為奴婢。”他的小偷和他的妻子是士兵。”他還說:“魏晉壹脈相承,死罪重者妻補其兵。“所謂‘填兵’,就是填兵卒。

由於頻繁的戰爭和生產的發展,人口流動性大大增加。壹些士兵、工匠、商人、市民和壹些散兵遊勇是他們的顧客。當然,也有不同程度的私娼。由於各行各業的人的需求不同,私人賣淫分為高、中、低三個等級。高級妓女往往是有色人種,有藝術細胞,文化程度高,思維敏捷,甚至比國內最好的妓女還不如。他們不僅全身心地投入到自己的客戶中,還經常與壹些上層人士保持著友好的交流,包括那些文人。妓女和嫖客的這種關系,不僅僅是性交,還有壹些誌同道合的成分,甚至是愛情成分。當然,這麽高級的妓女不多見。秦漢魏晉南北朝時期,雖然私妓的出現和發展較春秋時期有所提高,但在商業經濟尚處於初級階段,城市文化尚未形成規模的情況下,私妓更活躍於中國最繁華的江南城市。因此,雖然家庭妓女在上層社會相當普遍,但商業賣淫在街上並不常見。這種情況在《賦至二井》和費明《大堤》的部分詩作中有所反映。比如有壹首《魚臺新頌》:“向著襄陽城,黃昏時分,在大堤上。”大堤的女兒們被她們美麗的花朵弄得眼花繚亂,這反映了當時這個地區私妓的繁榮。:“舊鳳閣去,新九裏人歸。送壹個卻迎兩個,壹時無閑。”:“長在石城門口,開窗到城樓,滿城的年輕人,見進見出,見路而行”,反映當時妓女幾乎不堪重負。另外,值得註意的是有壹首《南史·許傳》:“夜有霜雪,晨有大雨。雖有壹點情意,何苦種田?”前兩句反映當時官僚貴族也嫖娼,甚至皇帝也住在妓女家裏。曹魏的卞皇後,東晉的安德森皇後,都很看重兒子的母親。只有當他們的兒子成為皇帝,他們的地位才能最終鞏固。相反,趙雖然被漢成帝立為皇後,是“天下之母”,但因為沒有子嗣,在平帝登基後被廢,最後自殺。妓女有多好,這是很多妓女向往的歸宿。他們知道,人生如朝露,他們的美麗容易老去。壹輩子做妓女是不可能的。所以她們壹有機會就“擇枝而活”當妓女。唐代名妓徐有詩《與母過夜》:“我常為失去三樣東西而哭泣。這個身體對人際關系有什麽用?雖然她們壹直對柴靜和布裙贊不絕口,但這反映了古代妓女的普遍心情。妓女做很多事情。例如,在魏武帝有壹個名叫呂女的妓女,她擅長打鼓。後來她“娶了尹更生的老婆”,說“我以前是個主兒,現在是個蕩婦”。所謂“蕩婦”並不是指壹個行為惡劣的人,而是

於是被冠上幸福,成了當時很多妓女的歸宿。當然,妓女並不完全是為了生活保障而被冠上幸福的桂冠。經歷了歲月的風風雨雨,冷暖愛恨,壹些看破紅塵的妓女決心與古佛大魯黃忠共度余生。此外,還有壹個原因是當時僧尼經常舉行宗教歌舞活動,既娛神又娛人,而這恰好發揮了許多妓女的特長,她們在寺廟裏用,也有用。據《鳥棲歌》第壹卷記載:“靜樂寺柳齋為永久女樂,唱繞梁,舞繞袖,絲筒嘹亮,如此和諧,令人神往。這是埃尼神廟,丈夫不得入內。觀者以為自己要上天堂了。”它說明了這種情況。總之,古代妓女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當時的歌舞藝術水平,與後世有很大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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