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於信托公司的這種說法,姚女士無法認可,姚女士認為他們所說的公告完全是事後補辦的。之後,姚女士返還了多出來的85萬,卻留下了自己的信托本金300萬,但最終,她沒想到,對方竟然將姚女士告上了法庭。
這件事是誰的責任?
從我個人的角度來說,我覺得這個事情肯定是信托公司的責任。首先,信托公司沒有任何通知就把錢退回來了,直接退回了385萬。其次,信托公司確實退了壹部分錢,但不是姚女士的錯,而是信托公司自身操作出現了問題,所以肯定是信托公司為自己的錯誤買單。
姚女士該不該退還多出來的錢?
這件事雖然是信托公司的錯,但姚女士肯定應該把多出來的錢退回去。也正是因為如此,姚女士最終選擇了歸還85萬,留下了自己的300萬本金。但信托公司依然態度堅決,信托公司覺得姚女士應該返還約340萬元。我覺得這個要求有點過分。目前信托公司也已經將姚女士告上法庭,認為對方的行為屬於不當得利,我們要等待法院的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