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使用親密稱呼可能會給消費者帶來誤導和誤解,讓他們產生壹種虛假的親密感,從而被商品的吸引力和價格等因素所影響,做出不理性的消費決策。
其次,這種行為也可能違反廣告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廣告應該真實、客觀、明確、有據可依,不應該通過虛假宣傳或其他手段誤導消費者。
最後,作為公眾人物,這種行為可能會對社會產生不良影響,也容易引起公眾的不滿和質疑。
因此,帶貨主播及其他活躍於網絡上的人士,應該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保持真實、客觀、誠信的態度,不應該使用虛假的親密稱呼來誤導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