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
第七條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統壹工作時間,周六、日為每周休息日。
不能執行前款規定的統壹工作時間的企業事業單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靈活安排周休息日。
第八條本規定由勞動部和人事部負責解釋;實施辦法由勞動部和人事部制定。
擴展數據
主要職責:
(壹)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制定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發展規劃。負責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宣傳和輿情研究。
(二)制定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流動政策,建立統壹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的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機構改革的定崗分流政策。協助有關部門組織援疆援藏幹部的選拔和安置工作。
(三)負責促進就業,制定統籌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制定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制度,牽頭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指導非師範類高校畢業生和研究生就業。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高技能人才和農村實用人才的培養和激勵政策。
百度百科-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
百度百科-保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