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升本是中國專升本考試的簡稱,是教育部批準的壹種考試制度。高考由中央考試機構和國家考辦審批。各省(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設立省級考試委員會工作管理機構(以下簡稱省考辦),組織全省統壹考試,壹般在各省區每年舉行壹次。根據招生對象和社會認知的不同,高考大致可以分為全國統招高考和‘社會高考’。
所謂社會高考,屬於自考範疇,畢業後獲得的學位是第二學位;但全國統招本科學生屬於本科學校(或專業)繼續教育的體系,只能報考相近的專業。
全日制全日制學年成績合格的學生,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及相關規定申請相應的學士學位,畢業後取得的學士學位為第壹學位。因此,全國統招高考應該與成人教育高考、電大高考、網絡教育高考有所區別。是教育部批準的正式入學考試,由各省按照規定安排,嚴格按照錄取條件的差異錄取。學習期滿者,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及有關規定申請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獲得的學位是國家承認的畢業生第壹學位,應享受與其他本科學位同等的待遇。不應該有‘限制學生進學院’之類的學歷歧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