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曾在中國經歷過高速發展。ICO(Initial Coin Offering,首次幣發行)市場上的暴利融資模式吸引了大量追隨者。然而,比特幣投資也存在種種亂象,使其飽受詬病。比如涉嫌洗錢、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早在2013年五部委聯合發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明確指出比特幣是壹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
2017年9月,央行、中央網信辦、證監會等七部委聯合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遏制過熱的金融投機行為,將ICO定性為非法公開融資,國內比特幣場內交易渠道被叫停。包括火幣網、比特幣中國、OKCoin三大平臺在內的交易平臺紛紛停止交易業務。隨之,多種虛擬貨幣價格呈現全線大幅下跌的狀態。比特幣的高收益、高風險特征使其容易引發糾紛。
日前,海澱法院審結壹起比特幣玩家起訴火幣網要求賠償損失的案件。因用戶協議中約定了仲裁條款,法院裁定駁回了原告的起訴。
2013年11月21日他在火幣網註冊賬號,於2014年9月通過火幣網上的鏈接圖標進入www.bitvc.com並註冊賬號。2013年11月至2016年6月期間,陳先生累計向火幣網付款321966元,自火幣網提現104772元,虧損217194元。虧損的部分均是通過bitvc網站上的賬號進行20倍杠桿的比特幣、萊特幣交易所致。因bitvc網站不接受人民幣充值,只接受虛擬貨幣充值,故其在該網站上的交易均是通過在火幣網上充值現金購買比特幣、萊特幣,然後將購買的虛擬貨幣轉移到bitvc網站的賬戶中進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