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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營銷組合,市場定位,波特3大戰略。結合這三點分析他們的利與弊。寫份策劃書!

科特勒營銷批判

“定位”被美國營銷學會評定為“有史以來對美國營銷影響最大的觀念”,可為什麽定位在實踐中卻雷聲大、雨點小?

傳統營銷的“定位”危機

傳統營銷是以4P(產品、價格、渠道和促銷)為基礎發展而來的。科特勒曾說:“如果公司生產出適當的產品,制定出適當的價格,利用適當的分銷渠道,並輔之以適當的促銷活動,那麽該公司就會獲得成功。”

然而,隨著競爭日益激烈和營銷知識的普及、模仿的加快,人們發現傳統營銷越來越難以奏效,像波導、TCL、聯想等國產手機品牌短短數年間從輝煌崛起到集體遭遇困局,它們驚人相似的軌跡正是傳統營銷面臨危機的表征。那麽,導致這種危機的原因是什麽呢?

壹言以蔽之,當今已進入戰略營銷的時代。而傳統營銷最薄弱的環節就是戰略。

戰略是什麽?世界頂尖競爭戰略大師邁克爾·波特曾在《哈佛商業評論》上發表雄文指出,戰略就是定位,即通過提供與競爭者不同的價值來取得獨特的地位。

事實上,“定位”這個詞是由美國營銷大師阿爾·裏斯和傑克·特勞特提出後而流行的。鮮為人知的是,兩位大師所創立的“定位論”,本質上是與傳統營銷大相徑庭的新壹代營銷學,是壹種系統的戰略論。在定位論經典之作《營銷戰》中,裏斯和特勞特說:“戰略和時機的選擇就是市場營銷的喜馬拉雅山,其它的只是低山矮林而已。”

科特勒對定位也是十分推崇的,並吸納定位作為其戰略營銷4P的壹個步驟,這4P為:探查(Probing,即市場調研)、分割(Partitioning,即市場細分)、優先(Prioritizing,即目標市場選擇)、定位(Positioning)。

更具影響的是其另壹種縮寫STP,即市場細分(Segmentation)、目標市場的選擇(Targeting)和市場定位(Positioning)。這裏的定位是指在確定的目標市場尋找與競爭者相區別的最重要的差異化,然後以此為戰略,設計執行的戰術4P營銷組合,以有效地傳播這壹定位。

科特勒說:“壹系列營銷活動都是以STP為基礎的。”

然而,恰恰是ST把P(定位)給“ST”了(現在,沒炒股的人都知道“ST”是什麽意思)。

因為目標市場不應是由市場細分而得來,它實際上是由定位形成的。換句話說,妳要面對的市場,不是由內而外的思維所圈定的某類固定的消費人群,而是由外而內、由消費者的認知所決定的。在定位時代,如果妳還固執地先確定壹個目標市場再在裏面定位,無疑將被具有新觀念的營銷對手所淘汰。

S:市場細分“抓瞎”了

首先是“S”出了問題。市場細分本身已經越來越脫離於市場。

市場細分這壹概念產生於20世紀50年代,當時的市場環境遠沒有今天復雜。雖然幾十年來,每壹本營銷教科書都會花很大篇幅來介紹各種細分方法,然而在實踐中,這壹經典工具日益淪為壹種“紙上遊戲”。

原因是今天的消費者已經變了,他們變得越來越矛盾、善變、個性化和多面化,他們已經走出了傳統的人口統計和心理學分類模式的框框,把那些不真實的特征描述拋之腦後。盡管學者們對消費者行為和心理的研究日趨復雜,細分變量層出不窮,企業用於市場調研的費用也不斷提高,但其實用價值與所花費的資源相比實在不相稱。

另壹個重要因素是,妳的競爭對手能使用跟妳壹樣的市場細分工具,妳看到的,對手也看到了,妳以為妳很聰明,對手卻也不笨。結果大家所界定的目標消費群體,竟然絕大部分是相同的,雖然也會有那麽壹小部分目標群有所不同,但廣告宣傳針對的重點差別不大。

市場細分陷入無可奈何的尷尬境地。這也就難怪為什麽STP理論上完美,實際的應用卻並不如人意,大量所謂的“定位”有其名而無其實,它們大多只是戰術意義上的微弱的差異化而已,對消費者而言,這些細微而復雜的差別只會導致混亂。

比如冰箱業裏各個品牌不約而同瞄準保鮮市場,因為據調查保鮮功能已成為消費者選購冰箱最關註的因素,於是新飛的“殺菌保鮮”、容聲的“原生態保鮮”、西門子的“0℃保鮮”、海爾的“光波增鮮”、美菱的“光觸媒保鮮”……妳見過哪個消費者是沖著這些保鮮技術來買冰箱的嗎?

T:選擇,妳是我胸口永遠的痛

在“T”階段,STP更是有很大缺陷。因為傳統的市場細分是對現有市場需求進行分析,選擇目標市場時,評估的重要標準是市場規模,所問的第壹個問題就是“這個市場有多大?”

問題是,消費者無法知道如果將來他們的選擇面發生重大變化之後,他們可能會買什麽東西。壹種有潛力的新市場,常常就會因看起來太小而被放棄。

1959年,施樂推出914復印機前,曾迫於資金壓力想把這個專利產品賣給IBM。IBM雇請咨詢公司做了市場調研,結論是即使現有的熱敏紙復印機市場全部被這種新式靜電普通紙復印機奪得,總銷量也不超過5000臺,這還不抵為制造新機器所費的投資。因此,IBM拒絕了施樂的這項專利。這可謂是IBM歷史上最重大的失誤之壹。

施樂公司完全置調研結果於不顧,堅信人們會發現它的價值。結果上市幾個月後,《財富》雜誌就稱贊它為“美國有史以來銷售最成功的產品”。壹個傳奇性的大公司由此誕生。

管理宗師德魯克也反對對市場上還沒有的東西進行市場研究,並曾說,如果家用照明系統的發展壹直依賴於市場研究的話,現在房間裏點的將是高度復雜的煤油燈。

哈佛教授克利斯坦森的研究則指出,大公司往往過於討好現有客戶,專註於“持續性創新”,不敢嘗試新產品、新做法,反而無法維持繁榮景象,而市場上真正能博取廣大商機的,常常是披著羊皮的狼——“破壞性創新”,它壹旦確立,就會很快成為主流。

克利斯坦森的“破壞性技術”的原文為“disruptive technology”,disruption的意思是破壞性的、分裂性的,它本來是指在進化中產生的“分歧”之義。也就是說,所謂“破壞性創新”,實質上就是定位論所講的最重要的法則之壹——“分化法則”所表現出的壹種現象。

分化是成功打造大品牌的惟壹方法,因為品牌的強勢力量只有壹種來源,即成為某壹品類的代表。因此,STP常常會讓妳錯失壹些深藏不露的重要市場機會,也就是分化——開創新品類的機會。

P:壹廂情願的差異化

現在說到“P”——定位。定位從應用的實際內涵上講分成兩種:心智的定位和非心智的定位。營銷中的定位就是在顧客大腦中尋找對自己最有利的位置,即心智的定位。而尋找壹個不存在於顧客大腦中的位置是非心智的定位,比如發射導彈對目標的定位、管理者對屬下工作分工的定位。營銷者往往把這兩種本質上完全不同的定位混為壹談,脫離了心智這個基礎來給自己定位。如TCL定位於要做中國3C融合領域的領導者,這註定是壹個失敗的目標,因為顧客心智中並不存在壹塊叫作“3C”的地盤。

STP所進行的分析,恰恰是基於市場上的競爭狀況,而不是顧客心智中的競爭狀況,這導致大多數情況下它作出的定位,只是壹種壹廂情願,營銷者認為具有差異化,顧客卻並不認同。而其中最為根深蒂固的壹個差異化“神話”就是:妳會因更好而成為贏家。

科特勒曾諄諄教誨:“壹個公司可以通過使提供物更好、更新、更快或更便宜創造價值。”“只要公司在某些活動上做得比它的競爭者好,它就獲得了競爭優勢。”他把“更好”、“更新”、“更快”、“更便宜”作為對公司產品和服務進行差異化的4條大路。

這種看似很強有力的邏輯無疑與人們慣常的思維相契合,於是大家熱情高漲,紛紛搞起標竿 (即基準營銷,Bechmarketing),對比競爭者的優點“比學趕超”,有人甚至把標竿法稱為“終極競爭策略”。

隨之,壹個悖論應運而生:企業越是精熟於傳統營銷方法,它們的戰略就越是趨同。市場上商品琳瑯滿目,實際上罕有區隔,相互替代性極強,真正對消費者有意義的選擇卻難得出現。我們常常可以看到,壹個產業中的所有競爭者在壹個零和博弈中追逐著相互模仿,利潤被破壞,產業的規模也因為大家過度擁擠在壹個狹窄的空間中而日漸衰落。

日本電子業的競爭就呈現出這種病態。裏斯曾研究日本前六家電子公司日立、松下、索尼、東芝、富士通和三洋1994~2003年10年的財務業績,其總利潤為32億美元,銷售凈利潤率僅為0.1%,而同期戴爾的銷售收入只有這六家企業銷售收入總和的1/14,利潤額卻是它們的四倍多,為132億美元,銷售凈利潤率為6.2%。波特還專門寫了壹本書《日本還有競爭力嗎?》,批評日本式競爭方法沒有戰略,是在同壹價值維度上的互相拆臺的戰爭。如果日本企業沒有全球化而僅在國內死掐的話,它們無疑早已傷痕累累。

戰略營銷,定位先行

科特勒的STP模式在營銷界長期被奉為圭臬,幾十年來幾乎未遭到質疑,倒是科特勒自己在其2003年出版的《水平營銷》中指出,像STP這種基本的營銷策略“日漸開始暴露出其不足之處”,“已不再能引領我們重現往日的輝煌”,“市場細分與定位策略的不斷運用盡管能擴大規模,最終會導致市場的飽和與極度細分。從長遠看,市場細分的弊大於利,而且會降低新產品的成功率。”因而需要突破傳統思維,進行水平營銷。

問題是,科特勒提出的水平營銷僅僅是壹種運用橫向思維進行創新的方法,嚴格說來算不上壹種新的營銷理念,實際上,在其2006年新出的《營銷管理》第12版中,科特勒仍在強調:“所有的營銷戰略都是建立在STP的基礎上的。”

科特勒雖然認識到STP的局限性,但由於這個思維框架很符合邏輯,科特勒根本上並不打算改造它。然而營銷是壹門實踐的學問,在實際中,STP卻是在為創造性的(而不是平庸的)營銷活動中確定目標市場時最無用的方法。

那麽要如何確定妳的目標市場呢?

答案是根據品牌的定位來確定目標市場。

定位是競爭導向的。定位最重要的前提,就是確定妳的競爭對手是誰。然後妳要在顧客大腦中尋找競爭者的位置、或通過給競爭對手重新定位,從而發現壹個尚未被占據的有價值的位置,再通過壹致性的營銷活動清晰地向顧客傳播該定位而搶占之。當顧客產生相應的認知後,妳的目標市場就自然形成了。這就是在定位時代,壹個有效的戰略營銷的整個過程。

試問,妳如何用STP對王老吉進行定位呢?所有的涼茶都可以預防上火,否則就不叫“涼茶”了。很明顯,用市場細分法是提不出“預防上火”的定位的,否則早就有那麽多的涼茶品牌捷足先登了。當然,如果妳願意做“事後諸葛”,也能絞盡腦汁把STP給套上去,以證明STP仍然有效,但妳會發現這並沒有說服力。

事實上,“預防上火的飲料”——這個讓王老吉走出廣東、行銷全國的定位,得出的過程是直接而簡單的。它采用了對立定位法。針對壹般汽水飲料只能暫時清涼解渴的功能,王老吉站在對立面,只提壹個要點,告訴大家飲料還可以防上火,從而把自己與競爭品類鮮明地區隔開來,輕易打入了消費者的心智。怕上火、有防上火需求、甚至已經上火想降火的人,都成了它的目標市場。

註意,這裏的順序是顛覆的,定位在先,而根本不需要在定位前進行市場細分和目標市場選擇。市場調查當然是必須的,不過妳的任務不再是為了市場細分,而是了解顧客大腦中的“競爭地圖”,找到空當,然後搶占它來影響消費者的選擇面。

比如蒙牛起步時的定位是依附伊利,“向伊利學習”、“爭創內蒙乳業第二品牌”。這是用了關聯定位法,對壹個品類,人們大腦裏最多可以容納7個品牌,而在人們只知道老大的情況下,蒙牛精明地搶占了第二的位置,這要是用STP,該怎麽搞呢?

重新認識“定位”

STP將“定位”嫁接在過時的模式上,以致效果不彰。不過需說明的是,定位論也並不是全盤否定市場細分與選擇目標市場的作用,事實上,定位標明了妳的目標市場之後,妳必須要針對目標市場進行細分,並結合妳的資源狀況,設計更有效的戰術來提高營銷效率。

定位論的戰略營銷,是主張擺脫S-T-P這種僵化形式,倡導在營銷的全過程中都註入壹種靈魂,即所謂“運用之妙,存乎壹心”——這個“心”,指的是顧客的心智,而不僅是營銷者的創造性。顧客心智是營銷的終極戰場,妳的定位必須贏得顧客的認知,否則妳的定位規劃得再合理,登入不了人們的大腦,目標市場也只是妳的“畫餅”而已。許多商戰敗局,都是因為不明白這個簡單的真諦而白白付出了諸多努力。

要做出正確定位,妳還要打破對顧客滿意、品牌忠誠度的迷信。事實的真相是,消費者是矛盾的、善變的,幾乎沒有品牌能讓人絕對忠誠(即使有那種僅僅使用壹種品牌的消費者,其規模通常也太小,並不具有專門營銷的價值),大多數情況下,購買者擁有壹套品牌清單,出於不同目的購買功能不同的品牌。人們有時也渴望變化。

定位則保持相對穩定。實際上,消費者越是捉摸不定,妳的品牌越是要保持定位堅定不移。這樣,在紛紜變化的世界裏,妳的品牌就會以壹種獨特的形象,牢牢占據壹種屬性,在消費者大腦裏占有壹個字眼,當消費者產生相關需求時,自然會把妳的品牌作為首選。比如寶潔旗下三大洗發水品牌,飄柔曾長期聚焦於“柔順”,海飛絲則定位於“去屑”,潘婷主張“營養”,許多人都買過所有這三種產品。再比如沃爾沃代表“安全”,奔馳代表“聲望”,而寶馬代表“駕駛機器”。

遺憾的是,中國企業還很少有這樣在壹個行業裏各個品牌分據不同定位良性競爭的例子。中國彩電業十余年來幾次瀕於全行業崩潰的邊緣可為典型。

中國企業亟需對“定位”重新認識,使競爭擺脫零和博弈。當大家真正在消費者心智中相互區隔開來的話,就能夠擴大總體市場,讓很多公司同時取得成功,新公司目標和新的競爭方式將層出不窮,促進整個產業繁榮,而非大家擁擠在壹個無利可圖的市場上自相殘殺。中國品牌的未來和中國營銷的進步,蓋系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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