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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松殺嫂子,為何要撕開其衣服?

至於武松殺潘金蓮為何要先撕開她的衣服,我們先看壹下原文:

可以看的出來,武松是為了方便瞄準心臟的位置,所以才扯開了潘金蓮胸前的衣服,然後下手挖出了心肝五臟,如果有衣服擋著,那武松肯定不好挖啊,作者也寫的是夠詳細的啊。

我們再看壹下刪減後的部分:

如果只看這段,大家是不是覺得這就是小黃文,感覺好像武松要強了嫂嫂壹樣,而且非常的迫不及待,這樣解讀其實也沒錯,因為這就像現在的很多作者都會這樣寫,暴力中帶點色情,增強文章的可讀性。

還有壹說,武松故意撕開潘金蓮胸前的衣服,是為了制造打鬥場面,而不是故意殺人,這和宋朝法律有關,打鬥殺人,不會被判死刑,不然武松哪裏還去自首,早跑路去了。

當然了,我個人覺得第壹種可能性是最大的,武松恨潘金蓮可以說已經恨到骨子裏了,賤女人不僅和別人通奸,更是和奸夫壹起害死了自己的哥哥,這可是自己唯壹的親人了,武松能不恨嗎?

這時的武松心裏哪還有半點情欲,潘金蓮哪怕脫光衣服站在他面前,他也只當壹根木頭,心裏已經完全被仇恨占滿了,壹心就是要殺了這個婦人。

所以個人覺得完全就是因為武松要剜心挖肝,因此才扯開了潘金蓮胸前的衣服。

“嫂嫂胸前衣裳卻是叔叔扯開,千載奇文奇事!”這是金聖嘆的批註。

為何如此呢?其實《水滸傳》中已經有了交代。

這壹段,金聖嘆連批註了幾次“駭疾”,最後壹段批註道

看到這裏會給人壹種感覺,接下來將發生不可描述之事。

但是這卻是為接下來之事做鋪墊的。

看到這裏就明白了,武松扯開潘金蓮胸脯衣裳,是為“去挖開胸脯,摳出心肝五臟”,來祭奠兄長。

這裏要註意,武松是帶刀的,但是到僅是來割頭和胸口開壹刀的,其他壹切如挖胸摳心多是用手來解決的。

這裏可見武松的恨意,這恨意又是體現對兄長武大郎的親情。

做完這事,武松又去找西門慶,也是徒手打趴西門慶,然後用刀割頭。

對於武松殺潘金蓮,扯開衣服是挖出心肝,這體現出對殺兄仇人的恨意,這是很常見的復仇殺人手段。

不但殺人,還有割頭,甚至挖出心肝內臟來祭奠,這體現了無限的恨意,也只有這樣才能對得起親人的在天之靈。

金聖嘆在這壹回前總評道:

很多人在水滸好漢中最喜歡的便是武松,而武松的經典便在與打虎和殺嫂。

大宋的刑律是因鬥毆、捉奸致死不入死罪的,故身為壹縣治安總負責人的武松,知道殺人後的量刑標準,殺嫂時撕開了潘金蓮的衣服,制造出因鬥毆殺嫂的現場。

事後果然如武松所料,訟狀因此寫到:“武松因祭獻之兄武大,有嫂不容祭祀,因而相爭,婦人將靈床推到,為救兄之神主,與嫂鬥毆,壹時殺死。”據此判“刺字,負枷,流放”。

這是個漏洞百出的判決,想那武松何等神勇,殺老虎也只是三拳兩腳,殺嫂還需“鬥毆”?即便是鬥毆,為何還要剜肝剖心?圍觀街坊都可舉證沒有鬥毆之實。只因縣裏上下都知道武大因何而死,不齒奸夫淫婦,敬重武松是條漢子,就在訟狀上做了手腳,讓武松不死。

《水滸傳》有不同的版本,對武松殺嫂這壹橋段有不同的描寫和演繹,日文的水滸傳對這段情節的翻譯和處理及插圖,與小澤瑪利亞的小電影壹樣,都需要打碼。在此不提。

謝謝悟空小秘書邀請。

這個問題本人調查研究之後, 發現兩個思路,壹個大家普遍接受的,壹個大家不能接受的。 (本文內容涉及復仇、出軌、大宋法律未滿18歲不建議觀看,心理承受能力差的也不建議觀看。)

武松的成名之戰就是景陽崗打老虎。

武松的性格絕不是壹介莽夫,壹言壹行都是粗中有細,當初寄主在哥哥家的時候,面對嫂子的誘惑還是有著自己的原則和操守。

後來潘金蓮與西門慶合謀殺害武大郎,武松作為壹個鐵血漢子,自然要為哥哥報仇雪恨。但這樣壹來自己也會犯罪,故武松搜集證據,這也不難看出武松的小心謹慎。

但西門慶畢竟是有錢人,勾結官府,武松復仇並不簡單。

後搜集相關證據,武松展開報仇行動,這時候高潮部分就是武松把潘金蓮的衣服撕開了,為什麽呢?

西門慶和潘金蓮的情況是這樣的:通奸男女,男的要判十八個月的牢獄,女的要判兩年的牢獄,若發生命案不能私自處理,需要報官。

殺人罪是這樣的,謀殺、他殺、搏鬥中殺人,前面兩個情況是要判處死刑的,武松在縣衙工作,多少也是知道壹些的。

對於打鬥之中殺了人就會減輕罪名。

因此武松這樣的舉動就是為了制造這樣打鬥的現場,這樣即可以使得自己的罪名減輕,又可以達到目的。後來武松僅僅是被判處了流放的懲罰。

首先武松的報仇行為不是無緣無故的,因為死者是自己的親哥哥,兇手是自己的嫂子,武松深愛著自己的哥哥,所以報仇的心特別的強烈。

潘金蓮扮演了兇手和親戚的雙重角色,這裏就引出許多隱含的故事。

其實武松對潘金蓮動心了,此心發乎情,止於道德倫理。

第壹點 就是武大郎不在家的時候,潘金蓮關門和武松喝酒,武松並未制止。

第二點 發生了第壹點之後的壹天,武松給嫂子送了壹些緞子面料,說可以做衣服。其實送禮物本沒什麽,畢竟是壹家人,關鍵是送禮物的這個時間點,很值得玩味,先前是潘金蓮表達愛意,武松就回送面料。

第三點 喝酒的時候,潘金蓮直直的看著武松,武松也這麽看著嫂子,四目相對,眼睛是心靈的窗口,武松正值壯年,沒有女朋友,發育正常壹身肌肉,行走的荷爾蒙,潘金蓮貌美、好身材,正值如狼似虎的年紀。這兩個幹柴烈火在壹起很容易發生火災。

第四點 那天大雪紛飛,武松和嫂子在家準備吃飯,武松提議喊哥哥回來壹起喝酒,可是並沒有出去就直接和嫂子開喝,這裏面心理的變化只有武松壹個人知道,畢竟自己血氣方剛,對面的女人是那麽的誘惑。

第五點 潘金蓮用手按著武松的肩膀,這已經是肉體的接觸,武松並沒有拒絕,當然武松為什麽要拒絕,自己什麽也沒有做。

武松的復雜性就在於這份感情的扭曲,她是自己的嫂子,她也是個充滿誘惑力的女人,折是亂倫。禁忌之戀,不過武松並不是普通人,因為對哥哥深深的愛,所以武松還是把這份感情埋在心底,不能對不起哥哥。

之後發生的事情就不單單是給哥哥報仇那麽簡單了,處理嫂子的時候夾雜著殺哥哥的恨,也夾雜著對嫂子出軌的恨,不能壹殺解恨,要羞辱折磨摧殘她。

回答的不好請見諒,感謝大家瀏覽。

為了羞辱“淫婦”潘金蓮。

衣裳,人人都穿,看似很平常。

最平常的事,卻往往是重要的事。

黃帝垂衣裳而天下治!衣裳與治理天下掛上了鉤,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衣裳,人人都穿,逐漸形成壹種觀念,即穿衣裳才是人。大家都認為這是理所當然的。

全世界的法律,都沒有規定,人必須要穿衣裳。但全世界的人,都自覺的穿衣裳。偶有不穿衣裳的,人們便覺得他不是正常的人。

既然穿衣裳已成作為壹個人的充分必要條件,那麽,剝脫去人的衣裳,就好像剝奪了他為人的資格,含有淩辱的意思。

衣裳是壹塊遮羞布,把人的衣裳剝了,就是羞辱其人不知羞恥。而人不知羞恥,與畜牲何異,簡直就不是人。

武松殺嫂前,先剝脫了潘金蓮的衣裳,就是在羞辱“淫婦”潘金蓮。

武松殺嫂的故事,在小說《水滸傳》和《金瓶梅》中都是重要情節,但詳細過程則不盡相同。

《水滸傳》說武松為報武大郎的冤仇,在鄰居及四個士兵的見證下,撕開潘金蓮的衣裳,然後用刀在其胸脯上剜出壹個洞,再用手把潘金蓮的心肝五臟掏出來,獻祭於武大郎靈前。

《水滸傳》寫武松撕開潘金蓮的衣裳,好像專為方便用刀去胸脯上剜洞,“羞辱”潘金蓮的意味並不明顯。這是因為在《水滸傳》中,武松的英雄形象較為突出,作者不免對他“羞辱”人的行為壹筆帶過,不多著墨。

而在《金瓶梅》中,武松的形象沒有那麽高光。

武松誤殺了人,發配孟州。武松回來時,西門慶已死,潘金蓮沒了依靠,借住在王婆家。武松欲報仇,思得壹計:

用壹百兩銀子重賄王婆,說自己願娶潘金蓮為妻。

潘金蓮答應嫁給武松。(吳月娘知道消息後,說潘金蓮完了。武松擺明是來報仇的呀。但潘金蓮不省其中有詐。)

吉期已到,洞房花燭,潘金蓮梳妝打扮,滿心歡喜。不料,武松“提起那婆娘,旋剝凈了,跪在靈桌子前。”

把潘金蓮剝得幹幹凈凈,壹絲不掛,再讓她跪在武大郎靈前。

這是“羞辱”。武松認為潘金蓮與西門慶之事,是對武家的“羞辱”,如今,他用剝幹凈潘金蓮衣裳的方法,“羞辱”了潘金蓮,這樣,武松在心理上取得了某種平衡。

接著,武松開始審問:“淫婦,快說!”

按程序,下面就是動刑了。武松“撾了壹把香灰塞潘金蓮口中”,然後把潘金蓮“揪翻在地,伸出油靴猛踢潘金蓮肋下。”

後來,武松“兩只手去攤開潘金蓮的胸脯,”接著“把刀子去婦人白馥馥心窩內只壹剜,剜了個血窟窿,那鮮血就冒出來了。”武松口噙著刀子,雙手去斡開潘金蓮胸脯,紮乞的壹聲,把心肝五臟生扯下來,血瀝瀝供養在靈前。最後,武松壹刀割下潘金蓮頭來,血流滿地……

在很多人看來,水滸中的有108個好漢大多是莽人。除了宋江有心機之外,其他有心機的人還真不是特別多。

實際上並不是這樣的,比如說武松他還是特別有心機的壹個人,但是外表看起來比較粗魯。

武松看著就像壹個傻大木的樣子,但是喝了那麽多酒,還能將老虎打死,壹般人哪有這麽個韌勁呢?武松不是魯莽而是勇敢。他所做的事情很多都是粗中有細的。

潘金蓮咱們都知道了,是水滸傳中著力刻畫的人物之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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