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娛樂玩家,他是遊戲玩家,所以每次玩遊戲我總是搗亂。我覺得開心就好。他覺得如果我不贏,競技遊戲就沒有樂趣了(除了幾個英雄高興),所以我們就排位壹排,匹配壹排,甚至娛樂壹排。真是莫名其妙!因為沒有默契,每次看到對面情侶聯手炫耀,都會“唉,他們動不了了”然後引起爭吵。
有壹場比賽,聖誕酒吧買了蔡文姬的《聖誕快樂》,我很樂意邀請他(當時我們在哈爾濱旅遊!他拿的是原來的皮後羿,剛好在後羿和蔡文姬對面,也有情侶logo。我們去幫路中間的兵的時候,對面的雞彈了壹個根本不會打中的球,他得到了(對!Go已接收)。
作為蔡文姬,我自然有壹點重疊,所以我被指責死了,他對我大喊:走開。兄弟,誰走過去接球心裏沒分!?後來我氣得掛了電話,不玩了。賽後他來找我說:“看到對岸的蔡文姬帶著強大的後羿賊,好難過,我的蔡文姬掛了...我好難過。誰吼我心裏沒分?這種人怎麽會有女朋友?”
壹共四次,除了哭了四次,我不太記得了(我不記仇),第四次是認真的準備分手。我實在受不了同壹個問題能做四次。看來我的態度太認真了。到目前為止,我還沒有被遊戲打敗過。不知道還能堅持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