拳擊得分
1、拳擊手兩人在格 鬥中,壹方必須是在對手沒有格檔、阻擋或防禦的情況下,用任何壹只握緊拳套的拳鋒部位,直接擊打在對手頭部或腰部以上的正面或是側面,才得壹分。
2、另壹種得分是;雙方在近戰的連續擊打中,得分應在對打結束時,應判給占優勢的運動員1點或是2點。著重看連續拳的組合變化,是否清晰有力。
拳擊犯規
1 犯規的類型
1.1 擊打腰帶以下部位,摟抱、絆人、踢人、用膝關節和腳頂撞對方;
1.2 用頭部、肩部、前臂、肘關節頂撞或擊打對手,使對手呼吸困難,用手臂或肘關節擠
壓對方的面部,把對手的頭向後壓向圍繩;
1.3 利用開掌、掌心、掌根或拳套側面擊打對手;
1.4 擊打對方背部,尤其是擊打對方的頸後、後腦和腎部;
1.5 轉體擊打;
1.6 握住圍繩或不正當的利用圍繩進行擊打;
1.7 用角力動作摟抱,壓靠或摔絆對方;
1.8 擊打已倒地或倒地後正在起立中的對手;
1.9 將對方抱住擊打或拉住擊打;
1.10 摟抱,鎖挾對方的手臂或頭部,或反推對方的肘關節;
1.11 身體下蹲過低,頭部下潛至對方腰帶以下,造成危險動作;
1.12 抱頭彎腰、故意摔倒、跑動或者轉身進行消極防禦;
1.13 比賽中以不適當、挑釁性或不禮貌的語言刺激對手;
1.14 當臺上裁判員命令“分開”時,不向後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