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理按推理過程的思維方向分為演繹推理、歸納推理和類比推理。
1.演繹推理有三段論、假設推理和選擇性推理等。是從普遍性的前提推導出具體結論的推理。有:三段法、假設推理、肯定、否定、選擇推理、肯定否定、否定肯定。
2.歸納推理是從特殊前提推導出普遍結論的推理。有以下幾種:完全歸納法、不完全歸納法、簡單枚舉法、科學歸納法、求同法、差異法、變異法、剩余法。
3.類比推理是壹種從特殊性的前提推導出特殊性的結論的推理,即從壹個物體的屬性出發,另壹個物體也可能具有這個屬性。
擴展數據:
推理方法
1,三段式演繹法:以壹個概念相關的兩個性質判斷為前提,推導出另壹個性質判斷,做出結論。
2.聯合分解法:由聯合判斷的真值推導出壹個聯合推理形式的思維推理方法。
3.鏈式推演法:在壹個證明過程或壹個復雜的推理過程中,把前壹個推理的結論作為後壹個推理的前提,壹步壹步地推導,直到推導出所需的結論。
4.綜合歸納法:在大量個體知識的前提下,概括出壹個總的結論的推理方法。
5.對荒謬的反駁:從壹個命題的荒謬結論,論證其站不住腳的思維方法。分為:硬漢派、社會派、懸疑派、案例派、變化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