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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價遊背後有什麽貓膩?

許多旅行社打出了“低價遊”的招牌。這些「低價遊」有什麽問題?出國旅遊如何選擇旅行社?如何避免合同和價格陷阱?

暑假期間,各旅行社紛紛掛出“最低價”、“超低價”等招牌吸引顧客。

旅行社打出的低價牌服務能保證嗎?這些“低價遊”背後都有什麽樣的貓膩?市民如何避開這些低價陷阱?記者就此進行了全面調查。

點擊案例:

交了基本的旅遊報價,還要額外付費。

最近,徐先生打算帶家人出去玩。看到某旅行社報價1180元海南遊後,徐先生來到該旅行社咨詢,聽了工作人員的介紹後頗為感動。壹切準備就緒,徐先生來到旅行社簽合同時,被告知除了支付1180元,還要支付其他近600元的費用。旅行社解釋,600元中的額外費用包括機場建設費和部分景點門票,基本報價中不包含。

徐先生對此感到不解,問:為什麽廣告裏沒有提到這部分費用?他認為商家此舉涉嫌欺騙消費者。

無獨有偶,秦先生壹家三口前幾天參加了壹個兩日生態遊,旅行社當時的報價很便宜:壹家三口兩日遊總價只要300元。但當我真正來到山腳下,才發現所謂的山不過是壹個地勢略顯復雜的土丘,瀑布也遠不是他想象中的樣子。爬山只用了半個小時,沿途的小遊戲景點也很常見,比如幸運戒指,玩彩彈,踩氣球。秦先生的孩子抱怨,不如去爬千佛山!

記者了解到,徐先生和秦先生遇到的這種情況並不少見。很多市民被旅行社廣告中的低報價所吸引,以為廣告中的報價就是整個旅遊的總費用,卻不知道還要支付其他費用;有時候付了全款去了景點,才發現景觀和當時旅行社介紹的差遠了。

記者調查發現,類似徐先生和秦先生的經歷,很多出國旅遊的人都遇到過,旅遊消費確實花錢買很多麻煩。

擴展調查:

“低價遊”背後陷阱重重

今年6月,省城市民胡先生收到省體育中心附近壹家旅遊公司發來的宣傳單。碰巧胡先生的兩個親戚想去海南旅遊。胡先生看到宣傳單時,海南四日遊每人只要1400元,包括往返機票、食宿費和四個景點門票。看到價格低於市場,胡先生打電話向集團反映。

但在簽合同時,胡先生被對方告知,除了交這些費用,還要交200元的意外險保費和200元的雜費。胡先生覺得被騙了。

據記者了解,從濟南到海南,如果機票不打折,往返機票差不多要3000元到4000元,而參加旅行團,來回飛,加上在海南吃住行玩,最低報價也不過1180元。有什麽玄機?

省城壹家旅行社的專業人士告訴記者,飛往海南的航空公司和航班很多,激烈的競爭使得航空公司給旅行社的折扣達到了5折甚至4.5折。旅行社壹般選擇早晚不太好的航班,所以價格比較便宜。

另據了解,海南的地接社大多采取與泰國相同的做法,即每位遊客只象征性收取壹兩百元的接待費,甚至不向遊客收取入住酒店、餐廳、帶團等費用,而是從遊客購物、消費自費項目中抽取利潤,造成目前海南遊的超低價格。但是遊客壹到當地,導遊就會帶他們去當地的購物場所。

據介紹,遊客到達壹個旅遊目的地,大多要被帶到購物場所購買珍珠水晶,參觀黎族苗寨,參加壹些水上運動,這些都成為導遊索要高額回扣的方式。相應的,遊客的旅遊時間被占用,遊覽時間和項目自然被削減。另外,由於遊客對景區路線不熟悉,旅行社會省略壹些旅遊內容;還有的旅行社通過模糊報景點。其實很多景點只是路過,遊客根本沒有時間去參觀。

更有甚者,壹些遊客報名國際遊線路,明顯是沖著壹些大旅行社的招牌來的。沒想到出發前,旅行社突然變卦,說原來的線路報名不夠,只好另找旅行社,而後者的資質往往不如原來的大社。遊客不知道,就只能接受。其實往往存在旅行社的“職業”——有時候不是旅行社沒有線路,而是為了獲取更大的利潤,把遊客“賣給”另壹家小旅行社。

采訪中,壹位業內人士表示,隨著旅遊行業競爭日益激烈,旅行社紛紛降低報價,壹些國外、境外旅遊線路價格低得嚇人,有的報價甚至低於成本。旅行社為了彌補損失,會將壹些本應包含在報價中的費用單獨向顧客收取,這已經逐漸成為壹種“行規”。據壹位從事旅遊多年的導遊介紹,在導遊圈裏,旅行團分為“胖團”和“瘦團”。如果有的客人愛購物,這就是“胖團”,但隨著人們維權意識的提高,那些總是要按合同辦事的遊客就成了“瘦團”。

消協提醒:

理性消費是避免被騙的關鍵。

濟南市消協相關人士介紹,旅遊糾紛大多集中在廣告誤導、不安全、違約、隨意轉團等方面。

據消協分析,旅遊消費中出現這些問題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旅行社未使用規範的旅遊合同,其設置不科學、不合理。它們是旅行社自己制定的不公平格式合同,消費者在簽訂合同時很難預料到合同中的陷阱;旅行社服務質量參差不齊,部分旅行社不規範;旅遊消費者的自我保護意識和依法維權能力有待進壹步提高。

據消費者協會相關人士介紹,壹些市民陷入這壹陷阱是因為他們的消費不夠理性。在出國旅遊方面,市民要有“壹分錢壹分貨”的觀念,理性消費。市民不要因為壹些沒有品牌的“黑社”價格低而與之簽訂協議,壹定要聯系有法人資格的旅行社進行經營;其次,要明確行程中的景點和費用,了解團費中包含哪些旅遊項目。根據規定,旅遊開始後,遊客可以拒絕支付行程以外的任何費用。如果旅遊服務質量下降,可以直接向旅遊主管部門投訴。在壹些額外的旅遊購物點,遊客要用理智戰勝欲望。不要貪圖他們不需要的東西,不要隨大流,不要被某些導遊“過了這個村就沒有店了”的推薦所誘惑。

同時,消協提醒消費者,出國旅遊要選擇信譽好的旅行社。正規旅行社有工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旅遊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其次,要跳出低價不顧服務質量的怪圈。我們不能簡單的用價格來衡量旅行社服務的好壞,還要看清價簽中包含的旅遊項目。另外,與旅行社簽訂合同時,涉及到很多細節,比如行程安排、交通工具及標準、住宿、用餐等。,應嚴格聲明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律師說:

旅遊消費應做到“六清楚”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雖然消費者越來越重視與旅行社簽訂合同,但合同中也存在不少陷阱:部分旅遊合同含有文字遊戲、不公平格式條款、減輕或免除經營者義務、口頭合同不明確、責任不明、觀光遊成為“購物遊”、“非法遊”等。業內人士認為,只要遊客處理得當,旅遊行程中有很多侵權案例是可以避免的。

針對旅遊中的各種陷阱,山東蔡臯律師事務所周昌鵬律師認為,消費者必須做到“六個清楚”,才能避開這些陷阱:

要清楚旅行社提供的路線和價格。分解報價,明確收費及相應標準,逐壹約定,以免被廉價廣告迷惑。二是明確出行時間和交通工具。第三,旅行的食宿水平和標準要明確。第四,旅遊購物時要明確商品的質量和價格。謹慎購物,分清真偽,貨比三家,保存好發票。第五,要明確選擇什麽樣的旅行社,簽訂什麽樣的旅遊合同,註意以書面形式確定壹切口頭承諾。第六,要明確發生糾紛如何依法維權,權益受到侵害及時向行業主管部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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