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婚姻出軌,在老公眼皮底下和情人糾纏。陳某結婚時,通過交友軟件認識了情人余某。陳某告訴她的情人,她實際上已經結婚了,有兩個孩子。當時余某提出要斷絕這段關系。
可以說,陳某在這個時候結束了兩個人的關系。偏偏兩人又時斷時續地聯系,甚至邀請他的愛人於去他家做客,然後把他的愛人介紹給她的丈夫。可憐的憨厚丈夫也和余成了兄弟。
從那以後,余經常去家。最終,於還提出讓和她的丈夫壹起生活,然後經常背著丈夫和她的情人偷偷溜走。可憐的的丈夫沒有發現,他熱情地邀請余和他壹起回家過年。
但是反陳某有點羞恥感,所以他肯定不會讓他的情人和她老公住在壹起,然後他會在她老公眼皮底下勾搭上他的情人。可以說,在這種情況下,最終,陳某必須在丈夫和情人之間做出選擇,而這種情況純粹是由於陳某自身的原因。
第二,找情人借20萬,最終被憤怒的情人殺死。說陳某拿老公當傻子也就罷了,想著他多有魅力,就去找他愛人買了20萬的房子,不然就把兩個人的關系捅出來,說陳某發生這種事不覺得丟人嗎?我居然想勒索我的愛人。
這也導致了陳某的愛人余某覺得這個女人徹底毀了自己,她給了她5萬塊錢,對方不願意,於是他覺得不能讓她毀了自己當時的生活,於是掐死了她,然後轉走了陳某手機上的錢,然後自己出去旅遊了。
說白了,陳某把自己看得太高了。有多少人會真的愛上已婚女性?這只是壹個新鮮的圖片。畢竟結了婚的女人很少會因為婚外情而選擇離婚,於是於最後惱羞成怒,殺了她。
陳某的死可以說是她自己造成的。如果她當初耐得住寂寞,就不會和愛人余某發生關系。當對方提出要斷絕這段感情時,她仍然不死心,邀請對方去她家做客,並介紹給她丈夫,最終導致了情人和她丈夫住在同壹個屋檐下,威脅情人也導致了她自己被謀殺。這只能是自己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