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戲有遊戲規則,公司有公司的規則,國家有國家的法律。我們需要共同遵守遊戲規則,而不是根據自己的心情或者感覺對自己更有利而隨意改變或者違反。
有些規則是壹方單方面制定的,比如公司規章,有些則是雙方共同制定的,比如合同。合同是壹個非常明確且有限的規則,需要雙方共同遵守。如果有違反,需要和對方協商或者支付壹定的賠償。
但是合同中也存在很多霸王條款,或者壹方擅自變更約定,也就是違反規則,單方面重新制定條款。這種情況在社會上是存在的,但是很多人表現出了寬容或者無條件的接受。也正因為如此,很多人覺得沒有必要通知對方更改條款或規則,認為這就是所謂的。
今天,我帶兒子去遊泳池遊泳。因為買了第二張卡,就去前臺報了卡號,做了機票。像往常壹樣,我給了兒子壹張票,然後走到遊泳池邊,走到入口處,壹位阿姨坐在那裏收小票。她說要兩張票,我跟阿姨說我不遊泳,只是看孩子。我阿姨說沒有票不能進去。我很疑惑,因為上周末帶小孩給大人是不收費的。阿姨說要,5塊錢。錢不多,但是我跟阿姨說了,妳沒有提前告知客戶這個臨時變更的政策,因為我們的聯系方式在遊泳池有備案。這是壹個年輕的職員。他的態度非常強硬。我跟他解釋,我5月份買了50次卡,已經去過兩次了,之前不收陪護費。他說我們公司改制了,以前不收,6月份開始收。
我說我不明白。如果我臨時買卡,我可以接受這種說法。但是作為我買了50次的第二張卡,突然加了這個規定。作為客戶,我沒有收到任何通知。雖然妳是改革,但這是向客戶收錢,是雙方達成的問題。我可以做,但是需要客戶解釋和接受。小夥子很生氣,好像我不出去他就要把我拖出去。這時又來了壹個工作人員,態度比較溫和,最後達成了今天暫時不給的聲明。這不是5塊錢左右的事。5塊錢只是壹杯水,實惠。而商家單方面臨時漲價,在原有的消費卡上,說白了就是隱形消費。
嗯,當我離開遊泳池的時候,我去和前臺談了談。他們的口才壹流,理由很多。在我和前臺溝通的過程中,我看到有人拿著卡做票,聽到我和前臺溝通。她說,我買了幾十次卡,還是被要求買票。但是他們沒有提出任何反對意見。正是利用了消費者的這種從眾心理,商家才有了這麽多不規範的現象。如果大家都這麽漠視規則,不知道這個社會以後會怎麽樣?呵呵,感覺想多了。
最後我說,和人吵架真的很煩,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