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法支隊,業務上應該由其上級行政執法總隊指導;行政上應由同級城建部門管轄。行政執法支隊是壹個政府部門,以前的城管大隊更名的。主要職責有(壹)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研究擬定我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的規範性文件,並組織實施。
要是拆遷公司的話,其主管部門是本級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壹般在房產管理局下面,也有的在建設局下面。要是拆除公司的話,其主管部門壹般是建設局下面的開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