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除數=除數×商+余數,所以被除數+除數-余數=除數×商+除數=除數×(商+1),所以除數是(379-2-7-2)÷(7+1)=46,被除數是46×7+2=324。
或
被除數+余數+除數+商=379
除數×7+2+2+除數+7=379
除數×8=368
除數=46
被除數=46×7+2=324
擴展資料:
“除”和“除以”的概念。比如:十四除以二,列出的式子是“14÷2”;而十四除二,列出的式子是”2÷14“,”除“和”除以“的概念是不同的。
前面的數14就是被後面的數2除,叫作”被除數“。(列出式子就是”14÷2“)。 ”被除數“就是被”除數“除。
兩個數相除又叫做兩個數的比。
若ab=c(b≠0),用積數c和因數b來求另壹個因數a的運算就是除法,寫作c÷b,讀作c除以b(或b除c)。其中,c叫做被除數,b叫做除數,運算的結果a叫做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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