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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壹下武器的發展!!!急需!答好了,多加10分

新中國成立時,人民軍隊的武器裝備是極其陳舊落後的,基本上是繳獲而來,還有很多是戰爭年代土法上馬制造的。當時人民解放軍擁有各種槍械200余萬支(挺),還有數量不詳的手榴彈及擲彈筒。其中步槍、沖鋒槍、手槍約占94%。品種繁雜,破舊不堪,缺少配件,僅步槍口徑從6.5mm到11.43mm多達13種,各種槍械的型號更是多達幾十種,產於20多個國家,真可謂是“萬國牌”。新中國的輕武器發展就是在這樣的條件下開始起步的。

新中國成立之初,國內幾乎沒有像樣的兵器工業,帝國主義國家對新中國實行的封鎖禁運政策又使中國不可能從西方國家購買急需的武器裝備。槍彈也十分匱乏,有時壹支槍只能配發幾發槍彈。在抗美援朝初期,中央軍委曾通令全軍搜集、翻修槍彈,全力予以保障,但也只供應了1.2億余發,僅為頭兩年作戰實際耗彈量的70%,其余仍然依靠戰場上繳獲予以補充。為了擺脫困境,中央決定:壹是從蘇聯進口部分槍械和彈藥;二是仿制蘇式槍械。

從1950年到1955年,中國從蘇聯***進口和接受槍械89萬余支(挺),彈藥也基本有了保證。在進口的同時,我國開始著手仿制蘇式槍械。1950年10月26日,兵工戰線在簡陋的工業生產條件下,成功地仿制了蘇7.62mmППШ-41式沖鋒槍,命名為50式7.62mm沖鋒槍(見圖1)。隨後開始了批量生產,***有3.6萬支沖鋒槍出廠,並裝備部隊投入使用。此外,還仿制生產了7.62mm手槍彈720萬發,雖然數量不是很大,但為支援抗美援朝作出了應有的貢獻。這也標誌著新中國的輕武器發展邁出了可喜的第壹步。

1953年開始正式轉入仿制蘇式武器裝備。首先,從蘇聯引進了第壹批槍械產品技術資料,到1954年底,中國兵工戰線仿制的蘇式槍械有:54式手槍(仿蘇ТТ30/33式托卡列夫手槍),53式步騎槍(仿蘇44式步騎槍),53式輕機槍(仿蘇ДПМ式輕機槍),53式重機槍(仿蘇СГ-43式重機槍-見圖2),54式沖鋒槍(仿蘇ППС-43式沖鋒槍),54式高射機槍(仿蘇ДШКМ式高射機槍)。仿制的槍彈有:51式手槍彈(仿蘇托卡列夫手槍彈),53式步機槍彈(仿蘇1908式步機槍彈),54式大口徑機槍彈(仿蘇12.7mm機槍彈)。仿制取得成功之後,即開始投入批量生產,並陸續裝備部隊。到1955年底,各種舊雜式槍械退出歷史舞臺,人民解放軍輕武器裝備第壹次實現換裝,全軍槍械系列得以統壹,整個輕武器裝備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1955年1月11日中蘇兩國政府換文,中國又從蘇聯引進了7.62mm半自動步槍、沖鋒槍、輕機槍和14.5mm二聯、四聯高射機槍的圖紙、技術資料及樣槍。這是壹次全面的技術引進,也是對新中國輕武器生產進行的壹次大規模的技術改造。壹批新槍於1956年相繼定型並投入生產。這些產品包括:56式沖鋒槍(仿蘇АК47式突擊步槍),56式半自動步槍(仿蘇СКС半自動步槍),56式班用輕機槍(仿蘇РПД班用機槍)。這三種槍均發射56式7.62mm步槍彈(仿蘇M43式中間型槍彈),其作戰使用性能有了較大的提高,明顯優於53式、54式槍械。步槍的質量減輕了14%,戰鬥射速提高了3倍。

沖鋒槍的有效射程增加1倍,初速提高了42%;輕機槍的質量減輕了17%,容彈量增加了1倍多,戰鬥射速提高了88%。從而使步兵班用武器不僅輕便靈活,而且威力及火力大大增強。這些槍械列裝部隊後,很快換下了53式步騎槍、54式沖鋒槍和53式輕機槍,步兵班的槍械型號統壹,槍彈也改為壹種,大大地方便了後勤補給和戰場作戰。這是人民解放軍輕武器裝備在建國後的第二次換裝,同時實現了步兵單兵武器和班用武器的彈藥通用化。

新中國成立初期,部隊防空主要靠步槍、輕重機槍。全軍僅有雜式高射機槍600余挺。隨著兵器工業的發展,人民解放軍步兵的防空火力不斷得到加強。到50年代中期,12.7mm高射機槍的擁有量比新中國成立初期增加了10倍。1956年、1958年,中國又先後仿制生產了56式14.5mm四聯高射機槍(見圖3)和58式14.5mm二聯高射機槍。其性能與12.7mm高射機槍相比,彈頭質量增加33%,初速提高21%,有效射程增大25%,戰鬥射速分別提高4倍和2倍,因此增大了殺傷威力,擴大了有效作戰空域。壹個步兵師在1958年所配備的高射機槍的數量是新中國成立時的8.4倍。

50年代後期,先後新建和擴建了幾個規模較大的輕武器生產廠;仿制生產了幾種槍械。58式7.62mm連用機槍(仿蘇рП-46式連用機槍),於1958年定型並開始裝備步兵連。該槍采用彈盤、彈鏈兩種供彈方式,配有可更換的加重槍管,射速高於53式重機槍,但其後坐能量不足,質量較大,影響了武器的靈活性。57式重機槍,系53式重機槍的改進型,主要是將53式重機槍的輪式架改為框式輪架,威力保持不變,全槍質量卻由44.5kg減輕到38kg。此外,為適應其他軍兵種對輕武器的需求,還先後試制了車、艦、機載槍械。

主要產品有:55式7.62mm坦克機槍(仿蘇ДТМ坦克機槍),59式7.62mm坦克機槍(仿蘇СГМТ坦克機槍),59式12.7mm坦克機槍(仿蘇ДШК高射機槍槍身),56式14.5mm二聯艇用機槍,59-1式14.5mm二聯艦用機槍,59式12.7mm航空機槍(仿蘇А12.7mm航空機槍)。供特種需要的59式9mm手槍(仿蘇ПМ9mm馬卡洛夫手槍)和57式26mm信號槍(仿蘇26式信號槍)。此外,還試制了5.6mm小口徑運動槍和比賽槍,7.62mm大口徑運動槍等。

在近戰武器方面,仿制或改進設計的產品主要有:

541型進攻手榴彈(仿蘇RGD-5型進攻手榴彈),542型防禦手榴彈(仿蘇F1型殺傷手榴彈),59式木柄手榴彈,59式防禦手榴彈。56式40mm反坦克火箭筒(仿蘇РПГ-2型火箭筒)也於1957年定型。

在這期間,不僅人民解放軍輕武器裝備的落後狀況有了較大的改善,而且兵器工業的生產技術水平也有了很大的提高,從而為進入60年代促使中國輕武器裝備發展有新的飛躍打下了良好而又堅實的基礎。

60年代獨立自主 輕武器發展實現國產化

如果說50年代中國的輕武器發展主要是依靠引進和仿制,那麽,60年代則是依靠獨立自主、自力更生,走自行設計、自行研制的發展道路,開創了中國輕武器的國產化。

在槍械方面63式7.62mm自動步槍,這是我國第壹支自行研制定型的軍用槍械,采用了步沖合壹的設計思想,用以取代56式半自動步槍,具有單、連發功能,火力增強,但由於生產質量問題於1978年撤裝。56-1式7.62mm沖鋒槍(仿蘇47式АКС突擊步槍),采用折疊式槍托,屬56式沖鋒槍的變型槍;64式7.62mm手槍,結構緊湊,質量比54式手槍減輕了29%,能聯動擊發,使用安全可靠;64式7.62mm微聲沖鋒槍和67式7.62mm微聲手槍,用以滿足特種部隊作戰使用需要,具有良好的“三微”性能(微聲、微光、微煙);67式7.62mm輕重兩用機槍(見圖4),將輕機槍與重機槍合二為壹,取代53式、57式重機槍和58式連用輕機槍,質量比53式重機槍減輕40%,機動性較好;69式14.5mm二聯艦、艇兩用機槍,使艦用和艇用機槍實現統壹,達到了通用性的要求。此外,還研制了幾種新型槍彈,如64式7.62mm手槍彈、64式7.62mm微聲沖鋒槍彈、67式7.62mm微聲手槍彈等。

在近戰武器方面,中國自行研制的第壹代木柄手榴彈--63式木柄手榴彈於1963年正式定型生產並裝備部隊。67式木柄手榴彈是63式的改進型,主要解決了63式存在的使用不安全、易受潮瞎火等問題。67式70mm反坦克槍榴彈,是針對60年代初裝甲目標的迅猛發展、步兵近程反坦克武器貧乏狀況而研制的,這也是我國首次開始反坦克槍榴彈的研制工作,於1965年開始研制,1967年設計定型。69式40mm火箭發射器是中國60年代末設計定型的又壹種輕型反坦克武器,是在蘇РПГ-7型火箭筒基礎上改進而成的,主要裝備步兵連,以增強步兵分隊反坦克火力。此外,還有幾種過渡性產品,如62-1、62-1A式木柄手榴彈,65式針刺、加重木柄手榴彈、67式加重木柄手榴彈,反-3式反坦克手榴彈等。

在研制新型輕武器的同時,國家有關部門也十分重視對現有武器的改進工作,如對56式半自動步槍的刺刀及槍機結構的改進;56式沖鋒槍刺刀和機匣的改進;對56式班用輕機槍的改進,則有了56-1式班用輕機槍;此外,對57式重機槍、54式、56式高射機槍等在結構上均作了壹定的改進,使其性能有所改善,質量得到減輕。改進後的這些武器在這壹時期,新材料的開發和應用,沖壓結構和精密鑄造工藝的應用,加工機械化和自動化程度的提高,工具硬質合金化水平的提高,熱處理、焊接等新技術的應用都有所加強。

70年代整頓與提高 輕武器發展步入正規化

70年代,中國的輕武器事業努力排除幹擾,不斷向前發展。特別是從1977年開始,中國的輕武器迎來了新的歷史發展時期,並開始步入正規化的發展軌道。

壹批新型的、具有壹定水平的輕武器產品相繼通過設計定型,有的被列裝部隊投入使用。槍械方面有:我國自行設計和研制的第壹代大口徑機槍--77式12.7mm高射機槍(見圖5)。該槍設計新穎,結構緊湊,性能良好,特別是質量大幅度減輕,比54式高射機槍的質量減輕了近40%。它的研制成功,使大口徑機槍裝備到營成為現實,有效地增強了步兵的火力。79式7.62mm輕型沖鋒槍是我國自行設計和研制的第壹代輕型特種兵單兵戰鬥/自衛武器,具有輕便靈活、火力較強等特點。該槍發射51式手槍彈,適合裝備偵察兵、空降兵等特種部隊。77式7.62mm手槍是我國繼64式手槍之後研制成功的又壹支國產手槍,該槍小巧、美觀、輕便,質量比54式手槍減輕36%,特別是單手裝填功能,使其獨具特色。對現有槍械的技術改造也取得了比較好的成效:63式自動步槍通過數年攻關,解決了存在的問題,性能達到了原設計要求。對67式輕重兩用機槍存在的問題進行改進,並於1978年通過設計定型,被重新命名為67-1式重機槍,突出了重機槍的戰術用途。此外,還開發研制了74式7.62mm輕機槍,75式、75-1式14.5mm單管高射機槍(兩槍分別於1981年、1983年通過設計定型)。仿制的產品有79式7.62mm狙擊步槍(仿蘇СВД狙擊步槍)和仿蘇РПК7.62mm班用輕機槍。

另外,運動槍也取得了壹定的發展。

在近戰武器方面,1977年12月,77式5個型號的木柄手榴彈設計定型,開始了從長柄到短柄和無柄、從非預制破片到預制破片、從大破片到高速小破片的轉化。1979年,77-1式木柄手榴彈在實戰試用時,受到部隊的好評。1970年以來,還先後有71式燃燒手榴彈、73式小鋼珠手榴彈、79式火箭手榴彈和碰炸式手榴彈研制成功,使傳統的近戰武器--手榴彈向著品種齊全、用途廣泛、質量減輕的方向發展。70-1式62mm反坦克火箭發射器和70mm手持反坦克火箭(簡稱手持火箭)也相繼研制成功,並通過設計定型,列裝部隊試用。

這些新產品的問世,得益於整頓與提高,是正規化發展的碩果。它不僅使中國的輕武器保持了壹定的發展勢頭,也促進了人民解放軍輕武器裝備的不斷改善。此外,值得壹提的是70年代中後期,我國及時開展了小口徑步兵武器的論證與研究工作。

總之,70年代,中國輕武器事業取得了壹定的發展,開始走向了正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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