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案底以下工作不能從事:1、司法系統:依照法律規定,有過案底的人不能夠擔任法官、檢察官、陪審員、人民書記員、監督員、警察、律師、公證員、司鑒定員等職位。公務員系統:包括黨政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民主黨派機構、社會團體、參照公務員系列管理單位以及參軍入伍等; 3、保險、證券類職業:期貨從業人員、證券公司風險處置工作人員、保險精算師、保險營銷員、證券從業人員、拍賣師、證券、期貨投資咨詢從業人員;4、事業單位:教師、醫師、會計、註冊會計師、記者;5、公司高管:公司董事、經理等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企業破產管理人;有的人說只要不是國企和事業單位,壹般的私企應該是不受限制的。6、其他的職業:導遊、民用保障物品的生產、銷售、購買、運輸和爆破人員、註冊建造師、註冊安全工程師、註冊測繪師。
如果妳有刑事案底,這個不會影響三代人,但會對直系子女今後的政審造成影響,影響到子女的參加公務員考試、征兵、銀行、國企、事業單位、軍校和警校等的政審。需要註意的是,如果報名的是特殊崗位,如警察、監獄等相關崗位則需要三代以內近親屬無犯罪記錄證明材料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七十五條 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
犯罪記錄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但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除外。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的情況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