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機械弓箭器材(反曲弓、復合弓)不屬於公安機關管理範疇,制造、銷售、購買、持有、使用等環節無需向公安機關辦理手續。
而機械弓箭器械,如弩(又稱機械弩、弩機),是壹種殺傷力很強的器械,屬於國家嚴格控制的物品。
擴展數據:
早在1999年,公安部、國家工商總局就聯合下發了《關於加強弩管理的通知》(公治[1999]1646號),明確要求各級公安機關將弩納入治安管理範圍,切實加強相關管理工作。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機械弓箭器械,如弩(又稱機械弩、弩),是壹種殺傷力很強的器械,具有槍支、管制刀具的部分功能和特點。如果不嚴格控制和管理,很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危害公共安全,是國家嚴格控制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