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倫理上,導演認為有兩個主要因素導致了換妻的成功。第壹,正如男主角的同事兼俱樂部發起人對妻子所說,他們的婚姻存在問題,包括生活,當然還有性。
30多歲的恒和瓊結婚多年,兒子已經上幼兒園。但是,每次恒做愛的時候,瓊都以太累為由拒絕。終於,有壹天早上,在上班的路上,他們討論了性的問題,決定周末出去度假,尋找新的刺激,點綴平淡的性愛快感。
但假期想讓恒在面對瓊時發現自己沒有性欲的事實,於是兩人的關系比假期前更差。恒向好友兼老板吐露心聲,建議他和妻子參加“變7”活動,遵守遊戲規則。
另壹種是必須有人引導他們進入俱樂部的生活,而這必須向他們灌輸這種“交易”是如何合理地削弱對他們的道德控制。壹旦他們真的入了社,他們是否適應這種生活,取決於他們自己,取決於康德在他們心中最強大的道德法則。哲學意義上的內因和外因都有,偶然因素和必然因素都存在,事物的發展主要靠內因——這些在影片中都體現得淋漓盡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