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壹棒的傳接必須在選手指定的泳道進行。對於其他棒的傳接,裁判會按照第二棒和第三棒運動員通過起點200m的順序,從裏到外安排第三棒和第四棒的隊友等待接棒。所有擊球手不允許在擊球區之外起跑。
3.接力棒必須握在手中,直到比賽結束。凡是掉了接力棒的,都要自己去撿,而且只能在不影響別人的情況下穿過自己的跑道去撿。
4.在所有接力項目中,接力棒的交接必須在接力棒交接區完成。“在接力棒接收區”的判斷是基於接力棒的位置,而不是基於比賽者身體或四肢的位置。任何選手在傳遞接力棒後故意穿越跑道阻礙其他隊伍,都有可能被取消比賽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