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國內法律對互聯網抄襲的定義主要是依據其代碼,也就是說代碼相似度達到壹定程度,就會被算作抄襲,而對不起,騰訊是最後壹個抄襲代碼的。
對於騰訊來說,他有強大的程序員團隊,代碼可以做的不壹樣。他要的只是妳的創意和妳驗證後可以實現的商業模式,然後借助龐大的用戶群和技術去追求。
只是吸引新玩家,騙錢,吸引土豪,打忍者村。真的比這種抄襲的頁遊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