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名稱,意為店鋪名稱。2.個體工商戶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名稱字號應當與其營業執照字號壹致;3.無店鋪名稱的個體工商戶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的名稱由營業執照記載的“個體戶”字樣和經營者名稱組成。
法律依據:《企業名稱登記管理實施辦法》
第九條企業名稱由行政區劃、字號、行業、組織形式依次組成,法律、行政法規和本辦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四條企業名稱的字號應當由兩個以上的字組成。行政區劃不得用作字號,但縣級以上行政區劃名稱有其他含義的除外。
第十五條企業名稱可以使用自然人投資者的名稱作為字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