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郭美美家裏也沒多少錢。雖然做模特唱歌演戲可能會賺點錢,但不會讓她炫富。眾所周知,郭美美的生活極其無序,私生活混亂,網上評論也是謾罵不斷。她聲稱她已經和壹家表演藝術公司簽了合同。每年“夜商演”不少於50場,每場5萬元。然而,據調查,所謂的商演只是壹個噱頭,高達20倍。其實很多時候是性交易。
郭美美為什麽會坐牢?因為有賭癮,據說他在香港、澳門和周邊壹些國家賭博60多次,後來被警方抓獲,所以他供認了全部罪行。
首先,為了暴利和賭博,她用“抽水”的方法,收獲了幾十萬的暴利,但她並不滿足。然後她花了很多錢開了壹家賭場,每次她都帶著巨額利潤回來,最後她都進了監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