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在招聘計劃中確定壹定比例的崗位招聘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項目生,其他適合高校畢業生的空缺崗位用於專項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和就業期間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以下簡稱高校畢業生);部分崗位定向招聘“蒙漢專業人才”。
1.以下三類人員統稱為“項目學生”:
(1)“高校畢業生基層服務工程”人員:指由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牽頭的高校畢業生“三支壹扶”計劃、社區民生誌願服務計劃、中小企業人才儲備計劃;自治區教育廳牽頭的農村牧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崗計劃;自治區團委牽頭組織西部地區大學生誌願服務(服務2年以上)。
(2)“基層公益性崗位服務人員”:指2013由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牽頭組織,面向貧困家庭和講蒙古語的高校招聘高校畢業生,充實到城市社區和蘇木(鄉鎮),主要從事就業、社會保障、勞動關系協調和社區管理服務等工作,服務期限為2014年3月至206544年3月。
(三)“大學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地方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取得大專以上學歷,在報名開始前退役的士兵。
2.“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普通高校畢業生”:指國家招收的、在國家規定的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普通高校畢業生(擇業期為2年,含2019、2020屆畢業生),其個人檔案在公布前仍保存在原畢業學校,或保存在各級畢業生就業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
3.“蒙漢雙語人員”是指能說、能寫、能熟練使用蒙漢兩種語言文字的人員。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品行良好;
4.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和學位。允許二級申請。
招收研究生,按照《教育部辦公廳等五部門關於進壹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業工作的通知》(1號,教研室函[2019])精神,從2017年開始招生,下達全國統壹的研究生招生計劃,已完成學業的非全日制畢業生與全日制畢業生同等對待。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技工教育“十三五”規劃的通知》(16號),自治區技工院校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專、本科學歷報考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招聘崗位。
5.年齡在18以上35以下(1985-2003年7月5日之間出生);
6.具備正常履行應聘崗位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
7.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備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9、2021全年制高校畢業生學歷、學位於2021年底前取得,項目學生服務到期時間於2021年底前。除取得戶籍的時間外,其他資格的取得時間均在公開招聘報名開始前。
(三)戶籍條件
報考人員必須具有赤峰市戶籍或入學前具有赤峰市戶籍,且戶籍應在本簡章發布日期(2021)前取得。在赤峰服役期滿並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基層公益性崗位服務人員或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項目人員”崗位不受戶籍限制。
(四)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全日制專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1年底前畢業的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
3、本簡章發布之日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含試用期);
4.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5、被開除中國* * *黨員;
6.被依法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7.被認定在公務員錄用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有弄虛作假等嚴重違反用人和用人紀律行為且在誠信記錄時限內的人員;
8、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受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