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壹:
2017年9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印發《關於公布國家職業資格目錄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68號),公布了國家職業資格目錄。這些職業資格基本涵蓋了經濟、教育、衛生、司法、環保、建設、交通等國家重要的行業領域,符合國家職業資格設置的條件和要求。
目錄包括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59項,技能人員職業資格81項。目錄之外壹律不得許可和認定職業資格。
其中,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59項,含準入類36項,水平評價類23項;技能人員職業資格81項,含準入類5項,水平評價類76項。
問題二:
上海市人才引進,重點產業發展緊缺急需、取得國家壹級職業資格證書(高級技師 ),或取得國家二級職業資格證書(技師)且獲得國家及省部級以上技能競賽獎勵的高技能人才。
職業、工種範圍,見下圖
擴展資料:
5類科創人才可直接落戶 :
1、創業人才
獲得科技企業孵化器或創業投資機構首輪創業投資額1000萬元及以上或者累計獲得創業投資額2000萬元及以上(須資金到位並持續投資滿1年)的上海市企業中持股比例不低於10%的創業人才,在企業連續工作滿2年的,可以直接申辦上海市常住戶口。
2、創新創業中介服務人才
在上海市技術轉移服務機構中連續從事技術轉移和科技成果轉化服務滿2年,最近3年累計實現5000萬元及以上技術交易額(技術合同雙方當事人分別不少於5家且不是關聯企業,技術合同履行率達到70%及以上)的技術合同第壹完成人,可以直接申辦上海市常住戶口。
3、風險投資管理運營人才
上海市創業投資機構的合夥人或副總裁及以上的高級管理人才,已經完成在上海市投資累計達到3000萬元的,可以直接申辦上海市常住戶口。
4、企業高管和科技技能人才
最近4年內累計36個月在上海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等於上海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3倍且繳納個人所得稅累計達到100萬元的企業高級管理、科技和技能人才,可以直接申辦上海市常住戶口。
5、企業家
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家,可以直接申辦上海市常住戶口:
(1)運營上海市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擔任董事長或總經理)或持股不低於10%的創始人。
(2)企業連續3年每年營業收入利潤率10%以上,且上年度應納稅額不低於1000萬元;或科技企業連續3年每年主營業務收入增長10%以上,且上年度應納稅額不低於1000萬元;或企業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等資上海市場掛牌上市。
(3)企業的生產工藝、裝備和產品不屬於國家和上海市規定的限制類、淘汰類目錄。
(4)企業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和處罰記錄,無不良誠信記錄。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上海市戶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