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不發註冊資本直接辦廠。
辦廠前需要辦理環保審批。
以合夥關系為例。
辦理事項:合夥企業設立登記。
辦理時限:
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作出準予登記或者不予登記的決定。
投標資格:
農村村民、城鎮失業人員(包括辭職、退職、待業青年、閑散人員)、退休人員、企業下崗職工以及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其他人員,可以依法申請領取合夥企業營業執照。
申請程序:
1,書面申請
2.全體合夥人簽署的設立登記申請書。
3、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4.所有合夥人的身份證明
5.所有合夥人專業地位承諾書
6.外省市人員提供暫住證。
7.員工名單
8.出資權屬證明
9.合夥協議
10.執行合夥企業合夥人證書。
11.企業住所證明:租賃協議、產權證、住所變更證明。
12、從事國家有特殊規定的行業或經營範圍的,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文。
13.全體合夥人指定的代表或* * *委托的代理機構的授權委托書(含信息表)
處理程序:
受理-審核-批準-簽發
處理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82號,2006年2月23日頒布,1997)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登記管理辦法》(10月9日國務院令第236號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