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智能互聯網是互聯網的演進形態,其首要表征是互聯網的核心價值驅動力從“連接”向“數據”發展。“連接”是智能互聯網的基礎,“數據”是智能互聯網創造價值的核心。
在傳統互聯網時代,互聯互通的特性逐漸克服了信息不對稱,消除了時空障礙,實現了以“連接”為中心的價值創造和商業變革。在此期間,人是連接行動的絕對主動者,商品只是作為人的所有權符號而存在:電商中人與物的連接,“物”是出售所有權的商品;* * *享受經濟中的“物”與“物”的交換,也是擁有所有權的商品交換和使用權的分享。
智能互聯網時代,“連接”所扮演的社會生產方式變革已經發展到壹定的成熟階段,在此基礎上積累的“數據”發揮了核心作用,帶來了新壹輪的效率變革和社會生產方式變革。物與物之間的連接不是品牌所有權的共享,還包含了“萬物互聯”的自動化價值。作為“數據”價值創造的核心驅動力,智能互聯網中具有數據價值的機器也被賦予了作為獨立數據體存在的意義,與傳統互聯網時代擁有絕對主動控制權的人並行。
(2)傳統互聯網的載體相對統壹,載體遷移對原有的商業格局沖擊很大。VS .智能互聯網的載體是分散的,會表現出越來越離散的特征。
在以“連接”為核心的傳統互聯網中,“人”是“連接”行動的絕對主動方,用戶通過壹定的載體與信息、商品等個體進行交互。統壹的載體更容易形成統壹的交互規則和使用場景,所以也存在使用載體的聚合效應。
從“PC互聯網”到“移動互聯網”,運營商在壹定時期內擁有相對統壹的壟斷地位。運營商的消費數據(如智能手機和PC出貨量)是判斷產業成熟度曲線的重要數據,而運營商的變化帶來新的用戶洗牌和業務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