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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保險亂象專項整治要點

第壹,銷售誤導的問題

(壹)欺騙保險消費者。

在互聯網宣傳銷售保險過程中,保險產品虛假宣傳,關鍵信息描述與合同條款不符。為吸引消費者購買,故意使用誤導性詞語混淆、模糊保險責任,導致消費者不能正確理解產品的功能和特點。片面或誇大宣傳保險責任,混淆保險產品與其他理財產品的界限,如以銀行存款或理財產品的名義宣傳和銷售保險產品,將保險產品與存款、國債、基金、信托等進行片面比較等。或者誇大收入。

(2)投保告知不足。

隱瞞與保險合同有關的重要信息,未對除外責任、風險提示、客戶通知、保險須知、續保條件等可能影響保險決策的重要事項作出明確說明或特別提示。銷售頁面包含的條款或保險責任不完整,重要內容沒有特別提示,容易讓消費者忽略產品的重要信息。如果產品停產,沒有提前告知被保險人。

(三)隱瞞承銷信息。

保險流程深度嵌入互聯網平臺的其他業務流程(如網貸、會員、購買商品或服務等。),同時隱瞞保險產品的保額、保費、保險責任、承保機構等保險信息,導致消費者對購買保險產品不知情。未按照有關要求披露互聯網保險業務信息,互聯網平臺未在顯著位置披露合作機構信息,未提示保險業務由保險機構提供。

第二,強制搭售和誘導銷售的問題

(1)強制搭售。

互聯網保險業務發展過程中,通過違約查賬、捆綁銷售等方式限制消費者自主選擇權,變相強制消費者購買保險產品。與網貸平臺合作,在貸款過程中強制消費者購買指定渠道或公司的保險產品,變相收取“砍頭利息”。如果他們沒有保險,他們就不能申請貸款。在訂火車票、機票、酒店的過程中,強制搭售保險。如果不買保險,就不能享受優惠折扣。

(2)誘導銷售。

互聯網平臺突出“零首付”、“低首付”、“首月僅X元”等字樣,但未能充分展示保費繳納整體情況,誘導消費者購買保險;聲稱“免費贈送”“免費領取”,實際上是後續收取客戶保費。通過扭曲監管政策、炒作“限量銷售、限時限量”、“限時優惠”、“剩余X份”等方式誘導消費者購買保險。以“共享禮遇”、“紅包補貼”等方式,非法給予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保險合同以外的利益誘導銷售保險。

(3)常規續費。

在保險合同訂立過程中,尤其是在網上投保中,網上投保頁面不夠規範和科學,誘導消費者勾選“自動續保費”,而後續扣款費用在沒有提前提醒或客戶選擇或確認的情況下,直接通過系統扣款。限制消費者取消續費的選項,不提示客戶取消續費的操作方式。取消自動續費的操作界面隱藏,設置過於復雜。

第三,不合規和經營失當的問題

(1)非法經營。

與保險機構合作的互聯網平臺,在未取得保險業務經營許可的情況下,從事保險銷售活動。保險專業中介機構利用其分支機構或者有關聯關系的非保險機構設立的互聯網平臺作為自己的平臺,違法違規開展保險中介業務。保險銷售人員未按相關規定開展互聯網保險營銷宣傳。保險機構與從事理財、P2P借貸、融資租賃等互聯網金融的互聯網平臺合作,非法銷售非保險金融產品。

(2)違規操作。

互聯網保險產品不規範,條款設計開發不合理,未嚴格執行備案的保險條款費率。未嚴格執行互聯網保險銷售行為可追溯的相關監管規定,銷售頁面管理主體、互聯網保險銷售行為邊界和銷售風險點未得到有效控制。在互聯網保險業務發展中,保險機構存在虛構中介業務、虛列費用、給予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保險合同以外的利益、為其他單位和個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客戶信息不真實等問題。

(3)管理粗心。

保險機構委托未取得合法資格的機構從事保險銷售活動,並以技術服務費、營銷宣傳費、租賃費、培訓費等名義向其支付傭金。保險機構向互聯網平臺支付的費用脫離了市場的合理水平,超過了保險產品的預定費率。保險理賠服務不及時、不到位,存在拖賠、悔賠等問題,投訴處理不及時。

第四,用戶信息安全問題

(壹)非法收集用戶信息。

未遵循合法、公正和必要的原則收集、處理和使用個人信息。

(2)信息安全風險。

用戶信息安全管理不到位。互聯網保險客戶的資金支付和用戶的信息都集中在互聯網系統上,存在資金被盜和用戶信息被非法使用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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