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平臺不會開,越平臺就是傳銷,也叫“悅花越有”。
自2016年以來,北京越花越電子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網站和“悅花越有”手機應用,2018年5月31日“悅平臺”網上購物促進完全返回的“消費者”的商業模式來吸引會員加入,向社會和自稱是“國家重點支持,促進消費和經濟發展項目”蠱惑人心。截至劉玉龍等人被捕時,該公司已在山東、河北、吉林等地發展了380多萬名會員,其中骨幹會員50多萬,涉案金額總計19億元。
2018年6月,在北京警方幫助下,濱州公安局、彰化公安局逮捕了公司法人代表劉玉龍、總經理張勇以及公司高管、財務、技術人員。
2019年5月24日,山東省濱州市彰化區人民法院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的罪名,對“悅花越有”高管劉玉龍判處有期徒刑7年,罰款2億元。張勇因組織、領導傳銷活動,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罰款60萬元。
擴展資料:
傳銷的特性:
1、報名費
是否需要通過認購商品或者支付費用來獲得參加資格或者開發參加資格為他人謀取非法利益;
2、拉人頭
是否需要開發他人成為自己的下屬,並根據開發人員的數量直接或間接滾動開發支付報酬,以謀取非法利益;
3、薪酬的方法
無論直接或間接地根據發展人員的薪酬計算,謀取非法利益。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