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1-9在田字格的占格如下圖:
寫法要求:
1:從日字格的右上角附近起筆,畫斜線到左下角附近。
2:起筆碰左線,然後向上向右碰線,略成半圓,斜線到左下角,碰下線壹橫。
3:起筆不碰線,向上碰線,向右不碰線,略成半圓,再向中間,在虛線以上停止,轉向右下方碰線,向下碰線,彎彎地到左碰線為止。上下都是大半個圓弧,但下面比上面大。
4:從上線當中起,向左斜線到下格,碰左線後再橫過去,向右碰線。第二筆從右上壹半不到的地方向下,斜下去到下面的當中碰線。
5:從上線壹半不到的地方,向左到中格角,再向上超過中線畫壹個大半圓碰右線、下線到左線為止,上面壹橫平,在右上線下面壹點,向右碰線。
6:從上線偏右壹點起,向左下方畫壹個弧形,碰左線、底線,繞圈向上,畫成壹個小圓,小圓上面超虛線。
7:靠近上線,從左上角到右上角,再斜折到下面,在中間偏左的地方碰線。
8:從右向上到左壹個半圓,拐向右下,碰右線、下線、左線,回上去,在虛線以上和原線相交,直線到右上角附近與起筆的地方稍離開壹些為止,8是不封口的。
9:上面的壹個圓是長圓,稍斜些,四角碰線,在右上角附近向左下再壹豎到下線中間。
擴展資料數字起源兩種說法:
壹是說起源於中國,史書上說中天皇君兄弟十三人,號曰天靈,其中壹人發明了數字,繼而又發明了天幹、地支。發明數字:零、壹、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廿、卅、卌、百、千、萬。
另壹種說法數字是發源於古印度,並不是阿拉伯人發明創造的。數字後來被阿拉伯人用於經商而掌握,經改進,並傳到了西方。
西方人由於首先接觸到阿拉伯人使用過這些數據,便誤以為是他們發明的,所以便將這些數字稱為阿拉伯數字,造成了這壹歷史的誤會。
後來,隨著在世界各地的普遍傳播,大家都都認同了“阿拉伯數字”這個說法,使世界上很多地方的人都誤認為是阿拉伯人發明的數字,實際上是阿拉伯人最早開始廣泛使用數字。傳到歐洲後,歐洲人非常喜愛這套方便適用的記數符號,盡管後來人們知道了事情的真相,但由於習慣了,就壹直沒有改正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