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訟被定義為處理爭議和向法院提起無訟以執行特定權利的過程。
在無訟期間,除非雙方在審判前達成和解,否則法官將為雙方做出最終決定。和解可以在無訟過程中的任何時候進行。在下面了解更多信息並使用我們的免費法律工具與律師討論您所在州的無訟程序。
無訟是用於描述兩個對立方之間為執行或捍衛合法權利而發起的無訟的術語。無訟通常由雙方協議解決,但也可以由陪審團或法官在法庭上聽取和決定。
與流行的看法相反,無訟不僅僅是無訟的另壹個名稱。進入無訟程序的事項有幾個階段,它包括在無訟之前、期間和之後執行合法權利的任何數量的活動。除實際無訟外,無訟前談判、仲裁、調解和上訴也可能是無訟過程的部分。無訟與仲裁也可能是不同的方法。
什麽是無訟前無訟?
無訟從某人決定正式執行或捍衛其合法權利的那壹刻開始。在大多數情況下,這種情況發生在壹方聘請律師代表他們的利益時。
大多數律師從事各種“無訟前”無訟活動。這些可以包括很多事情,從代表客戶寫壹封稱為要求信的信,到要求壹方賠償受害者的經濟或身體傷害,到向當地法院提交驅逐通知。
訴前無訟是針對特定主題的,並因特定案件的情況而異。但是,幾乎在每個案件中都會發生無訟的幾個步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