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公積金中心是直屬於昆明市人民政府領導的組織機構,截止到2023年12月20日,工作人員上班時間是周壹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早上九點至十二點,下午壹點至五點。
昆明公積金中心的職責主要包括:
1、編制、執行昆明市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劃。
2、負責記載昆明市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等情況。
3、負責昆明市住房公積金的核算。
4、審批昆明市住房公積金的提取、使用。
5、負責昆明市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和歸還。
6、編制昆明市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7、承辦昆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8、指導、監督分中心、管理部的工作,協調處理各縣(市)區有關住房公積金方面的問題。
綜上所述,昆明公積金中心在保障職工住房權益、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推動社會公平和福利保障以及推動城市化進程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社會意義。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七條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中國人民銀行擬定住房公積金政策,並監督執行。
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以及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住房公積金管理法規、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