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項目立項:編制項目立項書,並攜帶項目立項書到經發局申請立案。
2、環評備案:備案完成後,攜帶立項資料到當地環保局辦理環境評估事宜。如果只需要環評報告,企業可以自主填寫;如果需要制作環評報告書,環保局會推薦有資質的評估機構幫助完成報告書的編制及環評工作。
3、現場檢測:在項目開建前期,環評機構會派人查看現場,並對項目所在地周邊環境進行檢測。
4、數據收集:將檢測報告交給環評機構,並從環評機構取回調查表。然後進行入戶調查,包括附近居民家中和周圍企事業單位的調查。
5、環評報告編制:委托環評機構編制環評報告,並進行項目信息公示、組織專家評審會、修改環評報告。修改後的環評報告將上報市評估中心進行評估,評估中心會出具技術評估報告。
6、環評批復:將修改後的環評報告提交給所在區環保局審批。審批通過後,可以開始項目的開工建設。
7、環保驗收:項目正常生產後,可以向所在區環境監測站申請環保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