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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炯明叛變到底是對是錯?

陳炯明(1878年-1933年),粵系軍事將領,中國軍事家,參加過辛亥革命及著名的黃花崗起義。1917年幫助孫中山打響護法戰爭,對抗袁世凱。他在軍事上支持和幫助孫中山在廣東的發展。他在第二次護法戰爭期間與孫中山意見不合,他的部下不滿孫“過河拆橋”對待陳,於1922年6月圍攻總統府,意在驅逐孫中山離開廣東。孫中山逃到永豐艦。孫於次年收買陳手下部將,陳於是遭到所有效忠孫中山的軍隊的討伐,被迫離開廣州。孫派人暗殺鄧鏗,並將責任推到陳身上。1925年他的殘部被李宗仁等的桂系軍摧毀,逃到香港,創建中國致公黨,任總理,繼續為中國的統壹和富強而奔走。後病卒於香港。

陳炯明主政廣東期間頗有建樹,且作風廉潔。主張“聯省自治”和平統壹中國,因廣東現實的困難,認為孫中山的北伐革命不切實際而反對。其對廣東的貢獻有:

政治上,實施“聯省自治”,使廣東成為全國的“模範省”。建立了現代的政治機構,如:廣州市的正式建市由其主導進行。立法、行政、財政、審計等機構運行有序。推行基層民主和自治,精兵簡政,與民休息。

經濟上,興辦實業,興建公路,扶持民企等,使廣東在民國期間得到最好的發展。

教育上,私立學校興盛,為全國之最;發展公辦教育,實行免費教育;請陳獨秀任省教育長。

社會生活上,革除陋俗,主要禁絕煙賭,使之絕跡,民風大好。

陳炯明與孫中山

在中國近現代史上,陳炯明算得上是壹位叱咤風雲的人物,也是壹位充滿爭議的人物。在壹般人印象裏,陳炯明是背叛孫中山的反動軍閥,其罪證之壹,就是1922年6月16日的炮轟總統府,逼得孫中山化裝出逃上海。然而,時至今日,如果我們不是以尊重史實的態度,把歷史事件放在相應的歷史條件下作客觀的考察,還是率由舊章,簡單地用“亂臣賊子”、“犯上”、“弒主”、“逆倫反常”之類封建罪名,作為定讞,實在無助於重新厘正這筆歷史舊賬……

根本分歧

陳炯明於清末廣東法政學堂第壹屆畢業後,當選為廣東諮議局議員,是維新運動所培養出來實行立憲的人才。他早年參加同盟會,策劃了廣東獨立。辛亥革命後,他主政廣東,致力於把廣東建設成為全國模範省,禁煙禁賭,改革教育,發展經濟,提倡新文化運動,邀請陳獨秀擔任廣東教育委員會秘書長,支持***產黨領導的工會組織和報紙,推行地方自治,民選縣長、縣議員。

陳炯明和壹般軍閥不同的地方,在於他具有民主思想,反對軍治、黨制,提倡民治。這就未必為國民黨人以至孫中山所同意。孫中山的理想是成立壹個正式的中央政府,領導全國革命,他把國民革命分為軍政、訓政、憲政三個時期,在他眼裏,人民是“無知可憐”的幼兒,革命黨則是保姆,他說:我們建立民國,主權在民,這四萬萬人民就是我們的皇帝,帝民之說,由此而來。這四萬萬皇帝,壹來幼稚,二來不能親政。我們革命黨既以武力掃除殘暴,拯救得皇帝於水火之中,保衛而訓育之,則民國的根基鞏固,帝民也永賴萬世無疆之休。(居正:《中華革命黨時代的回憶》)

陳炯明並不贊成此說,他曾經批評:訓政之說,尤為失當。此屬君政時代之口吻,不圖黨人襲而用之,以臨吾民。試問政為何物?尚待於訓耶!民主政治,以人民自治為極則,人民不能自治,或不予以自治機會,專靠官僚為之代治,並且為之教訓,此種官僚政治,文告政治,中國行之數千年,而未有長足之進步。國民黨人有何法寶,以善其後耶?徒使人民不得自治機會,而大小官僚,反得藉訓政之謬說,阻礙民治之進行。(《陳炯明集》下卷,中山大學出版社,1998年9月)

陳炯明所傾心的,是聯省自治。

“五四”運動後,壹些文人學者認為,既然南北政府都無力統壹全國,與其連年征戰,不如各省先行自治,把自己的事情辦好了,再實行聯省自治。如此便可以不通過武力而最終實現全國統壹。聯省自治者最津津樂道的,就是北美13州經獨立戰爭脫離英國後,經由11年高度地方自治的“邦聯”,進而建立“聯邦”的歷史。這似乎為久經戰禍、渴望和平統壹的國人提供了另壹可行選擇。因此,聯省自治的主張壹經提出,不僅風靡南方各省,而且迅速波及北洋政府治下的北方省份。

陳炯明對聯省自治尤為心馳神往,1921年2月,他在《建設方略》壹文中,詳細解釋了自己的政治見解:近世以來,國家與人民之關系愈密,則政事愈繁,非如古之循吏可以寬簡為治,壹切政事皆與人民有直接之利害,不可不使人民自為謀之。若事事受成於中央,與中央愈近,則與人民愈遠,不但使人民永處於被動之地位,民治未由養成,中央即有為人民謀幸福之誠意,亦未由實現也。(《陳炯明集》下卷,中山大學出版社,1998年9月)

然而孫中山成立正式政府和選舉總統的主意已定。1921年1月12日,非常國會在廣州復會。孫中山號召國民黨人,像推翻清政府、袁世凱那樣,再發動壹次全國性的革命,來推翻北洋政府,他宣稱:“北京政府實在不是民國政府。我等要造成真正民國。”

總統選舉

對孫中山的主張,陳炯明等人則不以為然:依總統選舉法,總統由兩院聯席選出,出席議員至少須全部的三分之二,即580人才能舉行選舉總統會,現在廣州的舊國會議員才兩百多人,還不夠原眾議院人數的壹半,而且實行記名投票,這豈不是自毀法律嗎?和北方毀法,又有什麽本質不同?壹旦廣東成立正式政府,結局只有壹個:南北之間將再次陷入戰爭之中。什麽地方自治,什麽建設模範省,統統都變成鏡花水月。

孫中山則以為陳炯明的保境息民懷有私心,他的性格,是認準了的目標,便義無反顧地走下去,成敗利鈍,在所不計,此亦所謂“知難行易”也。陳派的人最終拗不過孫中山。1921年4月7日,兩百多名議員召開非常國會,表決通過了中華民國政府組織大綱,在這個大綱中,只規定了大總統的產生和權限,卻沒有任期,也沒有規定政府的組織架構。壹切政務、軍務、內閣任免,均由大總統“乾綱獨斷”。

會議采用記名投票,“以示負責”。結果孫中山得218票,陳炯明得3票,廢票壹張。孫中山當選為中華民國大總統。整個過程僅用了不到兩個小時。

正如陳炯明預料的壹樣,孫中山當選總統和西征、北伐,僅僅是壹件事情的三個環節,它們是緊緊相扣的。

6月,孫中山任命陳炯明為援桂軍總司令,葉舉為前敵總指揮,開始第二次粵桂戰爭。粵軍以雷霆萬鈞之勢,楔入廣西境內,8月初,進駐南寧。

隨後,孫中山派鄒魯到廣西,敦促陳炯明出師援鄂,並由廣東政府接濟軍費400萬元。但陳炯明說,粵桂戰爭花費巨大,能動用的錢差不多都投進去了。他想盡壹切辦法,也只能籌到200萬元,還要等北伐軍出發以後才能付出。雙方信使,徒勞往返,無濟於事。孫中山親赴南寧,當面向陳炯明曉以大義。結果陳炯明仍然主張先定省憲,以確立民治的基礎;再議國憲,循序漸進地推進統壹。他說自己並不反對北伐,只是現在兵疲將憊,囊空如洗,根本不可能遠征北方。

10月29日,孫中山在梧州設大本營,壹面派汪精衛回廣州籌餉,壹面躬親督師,溯江北上,向桂林前進。他憤然表明:“我已立誓不與競存(陳炯明字)***事。我不殺競存,競存必殺我。”(《華字日報》)1922年6月24日)遂有把手槍交給黃大偉,令其刺殺陳炯明之舉。(章太炎:《定威將軍陳君墓誌銘》,載《廣州文史資料》第9輯,此事亦經黃大偉本人撰文證實)

鄧鏗之死

經過長時間的醞釀之後,1922年2月3日,孫中山決計取道湖南,進兵北伐。但由於連年被兵,湖南方面無論是當局還是人民久已厭戰,所以宣布保境息民,公開拒絕北伐軍假道。入湘計劃於是告吹。

3月26日,孫中山在桂林召開會議,決定班師回粵,改道江西北伐。這時廣州發生了壹件兇案。

3月21日,陳炯明的親信、負責為北伐軍在後方籌劃的粵軍參謀長鄧鏗從香港公幹回省,在廣九車站突然遇刺,兩天後身亡。國民黨官史壹向說鄧鏗是被陳炯明暗殺的,然而,從目前的史料看,這種說法大可質疑。據羅香林記述:“公知兇手所自來,且身中要害,知不能免,急命司車者駛回省署,告陳公(炯明)暨家人親友以後事。”(羅香林:《革命先烈鄧公仲元傳》)《陳炯明叛國史》也說:“鄧被刺後,擡入總司令部,曾向大眾嘆氣言曰:‘我知參謀長地位危險,何必自己人殺自己人。’有問兇手為誰者,鄧又嘆氣,謂:‘我認得,真不料他殺我。’”

如果鄧鏗認得兇手與陳炯明有關,他怎麽會在受傷後馬上返回省署(陳炯明辦公的地方),又命人通知陳炯明呢?後來陳炯明辭職離開廣州時,“鄧仲元(鏗)夫人及鄧之介弟聞訊,趕至車站送行,陳與之談話甚久,語及鄧仲元身後時局之狀況,相對泣下。”(《申報》1922年4月30日)可見鄧的親屬都不認為陳炯明是幕後黑手,陳鄧兩家還壹直保持著通家之好。

密切關註局勢發展的駐穗美、英兩國領事館也認為,刺殺鄧鏗,是孫派國民黨人所為。美國副領事在1922年4月4日有壹份報告說:“關於謀殺鄧鏗的動機,我從外國情報探得兩報告,壹說是廣西系所為,另壹說是國民黨,以警告陳炯明而下毒手。”英國總領事在4月22日也有壹份報告說:“國民黨謀殺陳炯明的參謀長鄧鏗,現已為眾所周知的事實。”

鄧鏗之死,對孫陳間本來就脆弱不堪的關系,可以說是致命壹擊。有壹種說法是,陳炯明不願全力支援孫中山的北伐,孫中山為解兵馬糧餉之憂,必欲除之而後快,是以殺陳手下的第壹大將,以收殺雞駭猴之效。(汪榮祖:《鄧鏗之死真相探索》,載《李敖千秋評論叢書》,1990年2月)

4月9日,孫中山決意變更計劃,令在桂各軍壹律返粵,潛師而行,到了梧州,陳炯明才知道。孫中山讓廖仲愷轉告陳炯明:壹、陳炯明參加北伐,二、籌措500萬元的軍費。陳炯明無法接受孫的條件,遂被罷黜。

舉兵北伐

4月23日下午,孫中山在越秀山總統府召開全體幕僚會議,決定行止。大本營內,有兩種意見,壹是主張暫緩北伐,先清內患,解決“陳家軍”;二是立即轉道北伐,避免與陳炯明直接沖突,雙方仍留轉圜余地。

孫中山贊成第二種意見,“競存叛跡未彰,在桂粵軍數年奮鬥,猶欲保存”,因此,他決定親自督師北伐,“兩廣仍交競存辦理,給以殊恩,當能感奮”。

孫中山急圖北伐,與北方形勢的發展,不無關系。4月下旬,第壹次直奉戰爭爆發。孫中山與奉、皖軍閥壹直有秘密接洽,結成三角同盟。孫中山深感這是聯合奉、皖軍閥,夾擊直系的千載良機,必須立即出兵策應,他已無暇顧及解決陳炯明問題了。

但出乎意料的是,直奉開戰,僅及壹周,奉軍便被吳佩孚擊敗,狼狽退回關外,南北夾擊直系的計劃,化為泡影。但南方的北伐,卻如弦上之箭,不得不發了。

5月9日,孫中山在韶關大誓三軍,旌麾北指。“出師宗旨,在樹立真正之***和,掃除積年政治上之黑暗與罪惡,俾國家統壹,民治發達”。然而,當孫中山謀求與奉、皖結盟時,已經把北伐降格為壹次普通的軍閥戰爭了。

6月2日,北洋總統徐世昌在巨大的壓力之下,宣布辭職。由於孫中山曾壹再發表政治宣言,承諾只要徐世昌下臺,他亦將同時下野。因此,輿論普遍認為,徐世昌下臺後,停止內戰,和平統壹,終現壹線曙光。6月3日,蔡元培、胡適、高壹涵等兩百多位各界名流,聯名致電孫中山和廣州非常國會,呼籲孫中山實踐與徐世昌同時下野的宣言,可見這個要求在當時是頗得人心的。

炮轟總統府

駐守在廣西的粵軍,在聽到陳炯明下野的消息後,頓時沸反盈天。5月8日,孫中山委任陳炯明的部下葉舉為粵桂邊督辦,以示對粵軍的信任。然而葉舉並不領情,5月20日,他率領六十多營粵軍,突然開入省城。

粵軍雖然打著迎陳復職的旗號,但內部已經開始分化。壹派要求陳炯明馬上回省,恢復所有職務,鎮攝大局;另壹派則不滿陳炯明對孫中山的態度過於軟弱,希望由葉舉來領導粵軍,與孫中山徹底決裂,如果陳炯明不同意,就請他出洋,或者繼續留在惠州休養。5月31日,上海《申報》的壹篇文章,透露了粵軍內部的分歧:“現在陳之部曲,亦分兩派,壹主張陳氏即速回省,則大局立定;壹主張陳氏不可造次,俟解決完妥後,始可返省。”

陳炯明則在惠州隱居。各界籲請陳炯明回省的函電,鋪天蓋地,見諸報端;前往勸駕的使者,車水馬龍,絡繹不絕。甚至連陳獨秀也到了惠州,勸陳炯明不如加入***產黨,領導華南地區的革命。

6月1日,孫中山率領兩營警衛,從韶關返回被粵軍重重包圍的廣州。6月2日,孫中山在總統府設宴招待粵軍將領,竟沒有壹個高級軍官應邀前來,只來了幾個中下級軍官。他對那幾個小軍官說:“告訴妳們的長官,不要以為據守白雲山,便可胡作非為,我立刻上永豐艦,升火駛入東江射擊妳們,連妳們的根據地也壹並鏟除!現在東江水漲,永豐炮艦可以直行駛入陳炯明的老巢!”

孫中山壹連拍了三封電報,要求陳炯明立即到廣州面商壹切,又派人到惠州催駕。但陳炯明拒絕在這個時候到廣州。他說,在省城軍隊撤出之前,他都不打算到廣州。顯然,他不希望被人誤解。陳炯明曾經說過,壹旦粵軍叛孫,則“天下之惡皆歸焉”,這是他所不願意看見的。

然而,局勢在繼續惡化,6月3日,葉舉宣布廣州戒嚴,大街通衢,遍布崗哨。6月12日,孫中山邀請廣州報界出席茶會。他決心通過報紙,向陳炯明攤牌,他宣布:我下令要粵軍全數退出省城30裏之外,他若不服命令,我就以武力壓服他。人家說我孫文是車大炮(講大話),但這回大炮更是厲害,不是用實心彈,而是用開花彈,或用八英寸口徑的大炮的毒氣彈,不難於三小時內把他六十余營陳家軍變為泥粉。但殘害六十余營的軍人,且驚動全城的居民,不免過於暴烈,但我不如此做去,他們終不罷休。我只望報界諸君,主持正義,十天之內,做足工夫,對於陳家軍,加以糾正。陳家軍若改變態度,即不啻如天之福,萬壹無效,就不能不執行我海陸軍大元帥的職權,制裁他們了。(《申報》1922年6月19日)

6月15日深夜,粵軍高級將領在鄭仙祠召開緊急會議,決定發動軍事政變,驅逐孫中山下臺。就在這危急關頭,“陳炯明在惠州派秘書陳猛蓀持親筆信勸止葉舉……信大意說孫中山出兵北伐如果能勝固好,如其失敗,我以陸軍部長身份暫將部隊調返東江訓練,做充分準備,到時仍可收拾殘局。陳猛蓀持信送到鄭仙祠。葉舉閱後,當著陳猛蓀的面將信擲落地上,說陳炯明不知軍事,還說:回東江哪裏找吃的?叫陳猛蓀回報陳炯明事情已不容不發……陳炯明怒不可遏地把茶盅也打碎了。”(彭智芳:《叛孫前後的陳炯明部隊》)

叛亂終於發生了。6月16日淩晨,粵軍圍攻總統府,孫中山登上軍艦,海軍宣布和叛軍開戰。饒是如此,這場叛亂同謀殺還是有點差別,因為葉舉等人並不想致孫中山於死地,只想將孫趕出廣東,所以他們在開炮前讓人打電話給孫透露了消息,讓他趕快逃跑。他們提出的要求,也正是前面蔡元培等人所提出,請孫中山兌現他與徐世昌壹齊下臺的諾言。(《晨報》,1922年6月4日,並參見袁偉時先生相關分析:《文化專橫與歷史汙穢》,載《二十壹世紀》網絡版第三期,2002年6月29日)

孫中山與陳炯明的政治分歧,幾經波瀾起伏,最終不得不訴諸武力,以悲劇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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