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買賣雙方給予或接受的折扣,必須寫明並如實記錄。在法律上,折扣的概念是這樣定義的:本規定所稱的折扣,即商品購銷中的讓利,是指經營者在銷售商品時。
以明示、如實的方式給予對方的價格優惠,包括支付價款時按壹定比例扣除總價和支付總價後按壹定比例返還兩種形式。折扣店是指銷售自有品牌和快消品。